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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9日,《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接受市民意见。草案规定,乘客不得在轨道交通的扶梯、电梯、通道、车厢内饮食,运营单位有权进行劝阻制止。不听从运营单位劝阻制止的,可被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在地铁进食要被罚款,北京并非第一个提出。香港地铁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地铁付费区内饮食,即入闸后所有范围,包括月台和车厢等处,否则可罚款港币2000元。台湾地区的《大众捷运法》规定,乘客若在捷运“禁止饮食区”饮食,处新台币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的罚款。台北捷运和高雄捷运会不定时有稽查员和捷运警察巡逻,当发现旅客进入车站管制区内饮食,就会开罚单。
【综合分析】
在地铁里吃东西,封闭环境中带来食物的气味很难散发,给别的乘客带来不适。然而,吃东西是个人权利,尤其是在早上时间紧张的情况下,很多上班族与学生不得不利用乘坐地铁的时间吃早餐,如果携带婴儿或幼童乘客,较长的路途中小孩需要吃喝是正常的事情。有网民提出建议,如果是不舒服的时候,连水都不能喝一口,拥挤的地铁内会更加憋闷。还有血糖低的网民称,偶尔突发状况,不吃东西会比较危险。
跳出个人立场的纷争,地铁或轻轨内禁止饮食,确实有利于公共环境卫生和秩序。不仅因为通风情况不同于地面,气味散发受阻,食品包装袋、空饮料瓶被遗留在座位或地上,手上沾了油渍后继续扶着栏杆或吊环等,都会给他人带来不便。此外,在密闭的轨道车厢内饮食,有可能生成食物残渣。食物残渣易引来老鼠、蟑螂,会损害电气线路和车厢安全。已经有100多年运营历史的纽约地铁就面临着一个大麻烦——鼠患,为此也推出了禁食令。因此,从服从公共利益的角度来看,地铁车厢禁食确有必要,也是文明和素质的体现。
只是,在早晚高峰期内拥挤的人群内执法,恐怕确实难实现。一旦“厚此薄彼”,反而失去了法规的严肃性。此外,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民应有的自由权利。说到底,地铁禁食的目的,一者是为了不污染车厢的环境,二者是不影响到他人。在此前提下,制度不妨更柔韧,更人性化一些。
[措施]
首先应加强宣传,将禁食标志做得更明显,或者进行广播提示,提倡尽量不饮食,靠道德约束人们的行为。
其次,对初犯者采取从轻罚款的原则,起到警示和教育即可;同时,也要照顾到病患者的需求,比如美国佛州杰克森威尔的禁食令提出,出于健康需要,一些乘客的进食是被允许的。
此外,也可以尝试“分类禁食”,比如华盛顿州斯波坎市的地铁允许携带和喝饮料,但是饮料的容器必须密封或有防漏设计,这样也照顾到了人们的普通生理需求。
如此,既兼顾到了公共环境和秩序的需求,也有人性化考量,地铁禁食令也或更易于实施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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