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某在2011年硕士毕业后入职中石化某下属公司采购部工作。工作不到一年,以“行规”受贿6万元。他把这6万元分成两份汇给了妻子和女友。被妻子发现在外养女友后,乔某被岳父举报。(详见本报今日A6版)
从新闻来看,那个中石化某公司的硕士员工,称得上是“刚在河边走,马上就湿鞋”了。并且,他的这只“鞋子”,“湿”得颇有戏剧性——6万元的受贿款,分成两份汇给了妻子和小三,结果招致了岳父的“毁灭性”举报。笔者不想探究,若是6万元全给了妻子,“剧情”的发展又将如何;倒是觉得,透过这只“腐败麻雀”,值得追问的疑点甚多。
首先,促使这名硕士员工“入职一年、受贿6万”的“行规”,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游戏规则”?既为“行规”,则在局部地区和一定范围,想必有它的顽固性和普遍性。那么,工作不到一年的中石化员工,由于“感情问题没处理好”而栽倒,他的同事以及前任们,是否也曾“习惯成自然”地品尝过这种“行规”的果实呢?
再者,受贿6万元的案值虽然不大,但正所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更有“腐败界”的一个铁定规律:送你一只鸡,是为了拉回一头牛。所以,这种贪腐“行规”的背后,极有可能掩藏了“个人得小利,国家吃大亏”的“蛀公”乱象。中石化硕士员工的意外露馅,以至身败名裂,不能因其“速腐速败”而匆匆翻页,而应顺藤摸瓜,去细查是否有更大的损公漏洞和黑洞。
还有,一个职场新人,入职迅即“入水”,若没有耳濡目染的无形“教唆”,抑或是见怪不怪的环境“熏陶”,怎么说都不太可能把钱收得心安理得,而且还敢毫不隐讳地汇给家人乃至小三。因而人们更想弄明白,掉落地上的这只“腐败麻雀”,有多大可能只是“孤独一只”呢?
解剖这只“腐败麻雀”,未必不能找到“从小腐到巨蠹”的共性温床:一是“能腐”的土壤极其“肥沃”,二是制度的监督形同虚设,三是被揭的概率微乎其微。 “腐败麻雀”虽小,“贪腐五脏”俱全。就有关单位而言,当对此案例细作剖析,切莫“小事化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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