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是经济加速发展的强劲引擎,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的最关键的手段。新型城镇化到底应该怎么走,是今年两会的一大热点。
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进程在我国一直如火如荼的展开,其引发的大规模人口迁徙,改变了亿万农民的命运,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国的崛起与复兴作出了巨大贡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所谓新型城镇化,是要在对原有城镇化经验与教训扬弃的基础上,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我国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了50%以上,2012年我国城镇人口71182万人,但是真正实际享受城镇化制度安排的人口要远远低于该数据。因为,在现有体制下,我国26261万农民工中,有16336万人在城镇打工,由于户籍限制,他们既无法真正享受城镇化成果,又被统计为城镇人口。如果仅仅扣掉进城务工农民人口数,我国的城镇化率就会大幅下降,这些人在很大程度上享受不到城镇户籍人口所能够享受到的市民权利和公共服务。这说明我国的城镇化的质量不高,统计数据所反映出的城市化水平是内涵不够充实的和基础不牢固的。
如何推进城镇化,让人们能在城镇安居乐业,是百姓的期盼所在。社科院巡视员林家彬说:“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必须大力促进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市民化。” 也就是说提升城镇化的质量核心在于如何实现“人的城镇化 ”。
一方面,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改革嵌入户籍制度之中的二元制度,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户籍制度构筑了两种身份在利益上的严重不平等。有研究表明,户口本上有六十余项城乡居民不同等待遇。户籍制度改革要分类指导,因城而异:特大城市不可能一时完全放开,但可以推进农民工在一些领域与市民同权,中等城市则应积极放开,小城市、县城等更是可完全放开。
另一方面,要推动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增强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努力使城市财力与事权相匹配。让长期在城市务工、有稳定工作的农民工能够享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够通过政府提供的政策性住房在城市定居下来。加快教育、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改善城市农民工子女的就学条件,降低入学门槛,构建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医疗、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总之,以人为本才是新型城镇化的实质,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伴随着两会的热烈召开,新型城镇化的风帆应该借着这次两会的春风稳步、有序、快速的步入新的航道,正像李克强总理强调的那样:“推进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城镇化质量,目的是造福百姓和富裕农民。要走集约、节能、生态的新路子,实现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融合,让农民工逐步融入城镇。最终实现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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