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牵扯面广,涉及层次深,只有从合理调配资源,充分顾及城乡居民的切身需求,有利于城乡居民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养老保障进行设计,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运行,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利益。
日前,国务院决定将现行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这一顶层设计,拉开了养老保险全面并轨改革的序幕,为解决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差异迈出了重要一步,为将来建立统一的国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打下了坚实基础。
1986年,国务院提出要有步骤地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险制度;199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奖励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同年,部分农村地区进行养老保险制度试点;1997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开始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即新农保。2014年伊始,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从无到有,从“多轨并行”到初次“并轨”,在养老保险改革28年间这一个个扎实而清晰的脚印里,我们可以读出人民老有所养的愿景,可以看到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在养老保险制度以往的改革中,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双轨制”是为人詬病的难题之一。 早在2008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试点。时至今日仅个别省甩开膀子干起来。所以,改革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所言:“改革是循序渐进的工作,既要敢于突破,又要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向前走。”从这个意义上讲,务实就是顶层设计的基础。只有摸清家底,整合资源,打破部门和地方的局部利益,统筹全局,充分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改革之路才能稳步推进。
改革如何突破?最为重要的就是制度创新,要真正遵循平等与公正原则,有效发挥社会互济功能,有效应对养老保险面临的财务困境,打破城乡界限和职业界限,破除社会保障制度长期存在的“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全覆盖,建立基于国民身份的单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比如广东,在养老保险改革中,率先探索由政府借资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问题;率先解决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的社保问题;率先落实“预防优先、监控危害、保障健康”的工伤预防新理念,这些改革举措值得其他地方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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