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高票通过,号称“史上最严厉”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3月1日起实施。这部突出“重典治污”的大气防治条例,寄托了许多人关于空气治理的期待和希望。北京市环保部门也并没有让公众失望——很快开出了第一张罚单。“首张雾霾罚单”既有实际意义,也有标志意义。
【政策链接】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法规分为总则、共同防治、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固定污染源污染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法律责任等章节,其中法律责任有40条,大约占了三分之一,体现出本市严防严治,重拳治污的决心。
北京市人代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对条例草案进行充分讨论,共有211位代表提出了443条意见,其中针对草案内容提出了175条意见,涉及到81个条文。经过审议修改,条例中111处进行修改,最终,定稿增加了对无证运输的处罚措施等条款,针对草案中争议较大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将“可以试行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制度”改为“可以进行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点”。条例表决时,697名代表中的659人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投了赞成票,赞成率达到94.55%。
【行动目标】
经过五年努力,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较大幅度减少。到2017年,全市空气中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怀柔、密云、延庆空气中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25%以上,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左右;顺义、昌平、平谷空气中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25%以上,控制在55微克/立方米左右; 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空气中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30%以上,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门头沟、房山、通州、大兴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气中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30%以上,控制在65微克/立方米左右。
【政策解读】
北京市环保部门也并没有让公众失望——很快开出了第一张罚单。“首张雾霾罚单”既有实际意义,也有标志意义。
首先,北京“首张雾霾罚单”罚向了企业。相较于去年年底某省将所有的“雾霾罚单”全部罚给了地方政府,这样的做法是科学而公允的。要知道,让地方政府交罚单,就是让全体纳税人交罚单,而缴来缴去,也就变成了老百姓的罚款。
对于“雾霾罚单”,公众最大的期待是能够公平公正地进行执法。环保部门开具雾霾罚单,是典型的“行政处罚”,因此,公众更担心的是这样的权力,在赋予给政府一个职能部门之后,会不会遭遇寻租,会不会选择性执法?这并非危言耸听。前段时间,某环保局局长“分分钟搞垮一家工厂”的叫嚣,犹在耳畔,因此,约束行政处罚权力,也就必然不容忽略。
直接对热电厂开罚单,是对污染的直接宣战。据悉,在北方供热基本都是由燃煤提供暖气。而热电厂能不能对排出的烟气进行“脱硫脱硝”的处理,也成了是不是能够产生粉尘和污染颗粒的决定性因素。许多热电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并不进行环保处理。因此,北京市环保部门开具的这张罚单,无可指摘,也将会更具有震慑力。
治理雾霾,需要行政权力,但也须要考虑好防止这项权力滥用的问题。事实上,规范开具“雾霾罚单”的权力,不是让环保执法权唯唯诺诺、畏首畏尾,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我们每时每刻都离不开的空气,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权力和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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