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针对不同城市情况分类调控,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这一决策,是对我国当前住房市场的主要矛盾开出的良方。
住房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快速发展,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过去是绝对短缺,现在则突出表现为显著的差异与不平衡:大中小城市住房市场的供求关系差异很大,有的供不应求,有的供过于求;不同人群住房资源的占有差异很大,有的成了“房叔”“房姐”,有的连首套自住房都买不起;城镇户籍居民和新增常住人口的低收入人群住房消费水平差异很大,前者保障程度较高,后者保障覆盖面低;城镇居民住房改善的速度差异很大,2012年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已达32.9平方米,但需要改造的棚户区还有几百万户。
面对这些新变化,中央政府对住房市场的调控也出现相应调整。比如,在“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满足合理的住房需求”这个大政策方向不变的前提下,具体政策从过去的“一刀切”转为“分类调控、分城施策”,从偏重需求端转为供给端与需求端并重的“双向调控”,从对房价的直接调控转为对住房供求关系的调整。具体来看,有这样几个重点:
一是分城施策,依据不同城市的供求关系把握住房用地的供应节奏。在人口增长快的特大城市,增加住房建设用地的供给,提高住房建设用地的占比;在人口增长缓慢的地方,适当减少供给,推进住房市场以“人的需求”为核心,而不是以“城市的建筑”为核心。
二是完善供应体系,解决和改善大城市“夹心层”居民的住房需求。与低收入住房保障对象相比,那些具有一定支付能力、但阶段性购房能力不足的“夹心层”群体可利用的政策相对薄弱。因此,在供求矛盾紧张的大城市,增加“共有产权”住房的供应,既可以降低“夹心层”人群的购房难度,又可以减轻保障房建设压力。政府将过去“包揽式的保障”转变为“赋予能力的支持”,能真正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三是补位兜底,确保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力度不减、管理优化。自2011年以来,我国已经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2400多万套,建成1500万套以上,今年力度更大,仅改造棚户区就将达470万套,这无疑可以进一步改善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条件。而推行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运行,也将大大提高保障性住房供给的效率,使困难群体更便捷、公平、及时地享受到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惠。
安居才能乐业。完善住房保障机制是关乎国家发展、社会稳定和个人幸福的民生大事。守住金融杠杆这个底线,抑制住房市场的投机性需求,在住房供给上更科学、精确、有效,并坚持有利于长效机制形成的改革和制度建设,“住有所居”的住房目标和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就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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