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高管薪酬体系面临调整
李 锦
下午3点,在坐出租车往北京南站的路上,中央广播电台记者告诉人社部完成了对国有企业高管的全面调研,并以此作为依据之一再次出台更为详细的国企高管的“限高令”,要我谈看法。
我认为,未来将会分行业、分层次地对所有国企高管进行限薪。目前,只有国资委直属的央企高管受到限高规定,未来的国企高管限薪规定将进行“分类管理”,除了覆盖至央企的二级、三级子公司,以及各个地方国企外,在合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中,按照国资的占股比例,对高管进行薪酬管理。过去二级公司是漏洞,现在把漏洞补起来,这是个很大的进步。在2013年年初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提出,“加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对行政任命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水平实行限高,推广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缩小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差距,高管人员薪酬增幅应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 这是一个敏感问题,现在要落实了。
这项改革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全国总工会等负责。 结合目前混合所有制的改革,竞争性的领域,国企高管实施市场化的薪酬管理办法,对于涉及到国计民生领域的国企高管,实施限定的薪酬。 未来国企高管将进行薪酬分类管理,不会一刀切。
目前一些效益不好的国企,高管收入低,效益好的国企高管收入非常高。最惊人的数据来自金融行业。2012年,一家上市的金融公司,国有控股,其高管属于国企派驻,体制内人士,其收入接近千万元。这当然是极个别的现象。农业银行这一数据为113.36万元,交通银行为101.00万元,工商银行113万元,建设银行112万元,中国银行55万元。 由于金融行业的高管收入最高,因此金融行业也将成为未来薪酬改革的重点。
目前制定的规定只和地方国有企业以及央企子公司相关,而央企总公司的高管收入已经基本调整到位。 每年上市公司的高管薪资制定都很高,但是按照国资委的限高要求,高管拿走不了这么多,只分发国资委规定限额内的。
随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国企高管,尤其是央企高管的薪酬体系可能再次面临调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员工持股即意味着这部分人的收入会增高,如果参与者以管理层为主,这就与备受争议的高管高薪联系在一起了。现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资委正在加紧讨论“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意见,国企高管,尤其是央企高管的薪酬也应该包含在内。高管限薪令”的出台是国企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薪酬改革是国企高管人员管理体制的一个方向,但国企要在国际竞争中脱颖而出,培养职业经理人,才是硬道理。
我强调,下一步大量的市场竞争型的国企变为混合所有制,当民企控股超过50%以上,那就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它的薪酬管理就应该有新的标准,下一步薪酬管理会有一些新的规定出来。
我在车上讲了一番,6点30到济南,中央电台新闻联播就播了出来。吃过晚饭,网上文章便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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