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启动“单独”二胎政策
《决定》明确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提高国企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
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3、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4、探索实行官邸制
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准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准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不准违规配备公车,不准违规配备秘书,不准超规格警卫,不准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
5、军事方面,减少非战斗人员和机构
优化军队规模结构,调整改善军兵种比例、官兵比例、部队和机关比例,减少非战斗机构和人员。
6、各级纪委书记和副书记的提名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7、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
8、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
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9、推动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探索建立以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
10、逐步减少死刑适用罪名
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11、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建立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追究。
12、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制度
适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
13、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
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
14、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
《决定》提出,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
15、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 解决一考定终身
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
16、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全面放开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
17、房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18、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
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
19、赋予农民对承包地抵押转让使用收益等权利
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和转让。
20、国企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
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21、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事项企业员工持股。
22、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
23、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等作为中央事权。
24、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设立中小型银行
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25、取消以药补医 理顺医药价格
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人事薪酬制度。
26、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27、提出理顺城管执法体制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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