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省各级财政共安排4亿余元,用于改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成为全国目前出台该政策最早、投入最多的省份。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县镇的优秀教师竞争到农村学校从教的可喜局面。5月7日,教育部在长沙组织召开推进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经验交流会,与会代表盛赞我省经验为“湖南模式”。(5月9日《湖南日报》)
高居全国首位的4亿元之巨,体现的是省委省政府对农村教师工作与生活的关怀,对农村学校稳定与发展的关注,对农村学生学习与成长的关爱。“湖南模式”内涵上是一种“兴教模式”,外延上是一种“惠民模式”,实质上是一种“强农模式”。
如果说,“大学之大,不在有大楼而在有大师”,同样,农村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首要因素,也在教师。而对于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来说,农村的偏远、艰苦、落后,阻隔了不少教师进入农村的步伐。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为留住农村教育的人才,给农村教师一个好盼头,我省好炭先送,积极推进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这项工作,不仅为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含初级)的在编在岗教师,在片区农村中小学(教学点)工作期间,按学校在自然村寨、村委会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含县城关镇)三类情况,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500元、300元的生活补助。除此之外,还有合格学校建设,教师周转房建设,职称向农村教师倾斜和教师培训等一揽子兴教助教政策。这些政策的落实和深化,让越来越多的乡村教师“袋里有钱、住有所居、晋职有望”,从而引导和激励更多的优秀教师到乡村安心从教、终身从教。这对农村孩子而言,对农村发展而言,又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好事、大实事。
“湖南模式”体现了一种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开启“湖南模式”,开启的其实就是乡村教师的“幸福模式”,乡村教育的“均衡模式”,乡村孩子的“发展模式”,愿这样的模式能更多地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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