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2014年8月,全国将首次针对土地出让金展开大范围审计的消息,备受社会关注。国土资源部数据显示,过去13年间土地出让年收入增长超30倍,总额累计近20万亿元;部分地区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半壁江山”,有些省份土地出让收入总额甚至超过税收收入。然而,分散在国土、土地储备、财政等部门的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除接受一些审计外,大多“封闭运行”,导致违规不断、腐败滋生。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土地资源日益紧张,地方政府常常一次预收若干年的土地收益,很快就会面临无地可出的困境;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政府征地亦不像从前那样代价低廉和程序轻松,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也愈演愈烈;以土地带动的“规模经济”发展模式显然不可持续,在这些原因综合作用下,土地财政日渐走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
“土地出让金去哪儿了”,其实,虽然不排除有部门借此设立小金库,或有贪腐分子趁机捞油水,但更主要的用途,应该还是被用到了公共事务上。在当前的财税体制下,“责任在基层,钱包在上级”,庞大的国税流入省级以上政府,而日益增加的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却落在一线政府头上,造成财权事权不匹配;再加上以经济发展为导向的政绩观之下,大搞建设的冲动和经济发展压力,不少地方政府都患上了“土地财政依赖症”。
习近平说过,“做好下一步工作,关键是要抓住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找出体制机制症结”、“要真枪真刀推进改革”。长期饱受诟病的“土地财政”乱象,无疑就是一个体制机制性问题。它既涉及财税体制的问题,也涉及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问题。
[对策措施]
审计土地出让金,“摸清家底”。审计的作用,不应止于对现状的检查,而是要为接下来整体性的改革提供依据和参考。财税、房地产、土地、环境等多部门联动,共同给解决体制机制症结开出综合的“药方”。
一是解决财权与事权的严重不匹配问题。国家需站在财税的视角,来理顺中央与地方财税与事权,加快费改税的进程,启动税收制度变革,使地方政府拥有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权,从而回归到市场监督者和“守夜人”的本位,加快地方政府向公共服务主体的回归。
二是土地财政规范管理要建立长效机制。将土地财政等同于一般预算的管理规范进行管理。同时还要参照“三公”的预决算编制与公开制度,引入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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