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陌生人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
【背景链接】
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强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纲要》提出三个阶段目标涉及四大领域,分别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涵盖了方方面面。
2014年10月,最新发布的《中国社会心态研究报告(2014)》显示,2013年,我国8大城市公众社会总体信任水平得分为60.9分,属于“尚可信任”程度。中国社会信任度比较低,主要原因在于社会转型后,人们逐渐脱离原来的熟人社会形态,转入“陌生人社会”。
【标准表述】
[权威论述]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
——习近 平
要完善奖惩制度,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使失信受惩的教训成为一生的“警钟”。
——李克 强
[陌生人社会分析]
中国目前正处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型的过程之中,这是现代化浪潮席卷下的必然趋势。这一转型过程,导致了我国传统熟人社会一些结构性要素的衰落,比如传统文化、伦理、道德、价值观等等。这使得转型过程中我国的社会秩序受到了较大的冲击和影响。近些年来社会公众普遍缺乏安全感以及各种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等等,都是社会失序的具体表现。社会信任缺失、社会冷漠等深层次问题,已经成为政府和人民心中之痛,不仅侵蚀了社会的健康肌体,而且成为制约中国社会发展不得不根除的毒瘤。
[诚信体系建设的现实意义与重要性]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正处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攻坚期。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市场信用环境、降低交易成本、防范经济风险的重要举措,是减少政府对经济的行政干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
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扩大内需、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前提,是完善科学发展机制的迫切要求。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期。利益主体更加多元化,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社会组织形式及管理方式也在发生深刻变化。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增强社会诚信、促进社会互信、减少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政府负责制定实施发展规划,健全法规和标准,培育和监管信用服务市场。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协调并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
健全法制,规范发展。逐步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体系和信用标准体系,加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信用服务体系发展,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和复杂性,强化顶层设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全局,系统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
重点突破,强化应用。选择重点领域和典型地区开展信用建设示范。积极推广信用产品的社会化应用,促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参考对策]
一是必须全面推进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政府要以身作则,带头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提高决策透明度,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
二是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进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地区内信用信息整合应用,形成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
三是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守信主体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激励政策,对失信主体采取行政监管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强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
四是建立起全覆盖的社会信用信息记录。政府要加强基础建设,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推动地方、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逐步消除“信息孤岛”,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在保护涉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用信息的基础上,依法使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透明、可核查,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
五是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和重点行业领域诚信问题专项治理,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
【文章素材】
[标题示例]
完善诚信体系建设 化解陌生社会“坚冰”
[开头示例]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三千多年前,商鞅立木、建信于民;现代社会,不乏卖房为农民工发薪、打工为亡夫还钱的感人故事。信用就在人们身旁,高尚而又朴素。
[结尾示例]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言不信者,行不果”。让我们以诚信作催化剂、作五线谱、作调色板,使我们生活的酒更醇,歌更好,画更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让惩戒失信成为构建诚信催化剂,惟其如此,我们的诚信体系才能从根本上得以重塑,才能构筑起经济社会坚固的诚信堤坝。
【参考范文】
以制度推动“中国好人”成风尚
加强诚信建设,关键在于制度化。作为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专门提出,要构建守信激励机制,加强对守信主体的奖励和激励。这些顶层设计,彰显了“用制度为守信者撑腰”的制度导向,将为诚信中国建设带来新的正能量。
放眼现实,诚信建设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就是:陌生人社会已经形成,市场交易和守信成本过高,守信激励不足,“老实人”吃亏的现象屡见不鲜。扶老者被讹,助人者被骗,守法企业成了一些人爱捏的软柿子,老实排队的经济适用房申购者望眼欲穿……曾几何时,老实人、诚信者在社会上几乎成了“傻”的代名词。在此前的一项网络调查中,面对“您是否因为坚持诚信吃过亏”这个问题,选择“有过”的受访者高达88.4%。
这是不正常的社会现象。守信成本太高,诚信者没有得到应有尊重和鼓励,甚至还要付出沉重代价。而相比之下,失信无需成本,失信者反而可以“食信而肥”。诚信者吃亏,失信者得利,这种强烈的反差,直接冲击的是价值底线,导致是非标准的颠倒。市场经济尤其是网络交易使人的交往范围空前扩大,在“陌生人社会”中,人们很难在这无限多的交往——交易对象和行为中辨别真伪,决定取舍。这就为失信者甚至恶意作伪者扩大了生存空间,也扩大了失信行为的受害面。对整个社会来说,诚信空间被压缩,失信空间被扩大,将导致社会的运行成本、交易风险大大升高。
经验和教训告诉人们,诚信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既需要唤起“内心的道德律”,让诚信成为一种有感召力的价值观;又需要借助外在的制度环境,形成守信用、讲诚信的社会风气。一方面是让守信者有荣誉感,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和宣传力度,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给予表彰,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守信光荣的社会共识;另一方面则是让守信者尝到甜头,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
近年来,国家层面的道德模范评选,各地对“最美人物”的褒扬,“信义兄弟”“油条哥”等诚信标杆脱颖而出,已经在不断传播诚信的正能量。在制度支撑上,一些城市出台“好人法”为扶老者免除后顾之忧;税务总局将对纳税信用进行评级,让诚信纳税人上“光荣榜”,可享受相关优惠待遇;不少地方纷纷建立守信企业“红名单”“红榜”,加大扶持和优惠力度,让守信企业“有肉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守信激励机制也需因时而变,不断创新完善,提高制度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才能持续释放提倡诚信、守护诚信的正面效应。
国以诚立心,人以诚立身。现在,人们越来越迫切地认识到,信用是“基石”,诚信是每个人不能缺少的另一张“身份证”。知易行难,建设诚信的社会,让陌生人充满放心托付的信任,需要公民的思想自觉,更需要制度力量的激励和护航。只有内外兼修,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知诚信,人人守信用”的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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