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病死猪肉流入市场一事,江西高安市28日晚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在私屠滥宰和病死猪肉非法交易监管中负有主要责任的相关部门8名官员予以免职,下一步将继续追究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媒体曝、地方查,细节揪心,问责雷霆。有权必有责,滥权渎职,自当接受党纪国法的严惩。不过,数万头病死猪肉“畅销”7省市,如此惊人的事实,几乎以明规则的姿态呈现,公众难免要问一声:安全监管部门,早干什么去了?
高安病死猪肉事件之所以令人发指,在于两个层面:一是中国是猪肉消费大国。2013年,我国生猪存栏数量为4.74亿头,出栏为7.16亿头。这个数字意味着,世界养猪总量的一半以上在中国。在牛羊肉价高不下的今天,猪肉是中国普通市民的基本肉食消费品种,如果猪肉安全监管如牛栏看猫,风险不难想见。二是江西省高安市是全国畜牧业百强县市,年平均出栏生猪200万头,存栏110万头。按照3%的正常死亡率,每年有9万头左右病死猪。媒体暗访发现,病死猪被猪贩子长期收购,甚至包括被世卫组织列为A类烈性传染病“5号病”(口蹄疫)死猪。年销售动辄数千万的病死猪肉,就这么端上了百姓的餐桌,这跟谋财害命有什么两样?
任何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淡定与疏漏,都是对生命健康与安全的严重失责。
如果说不可抗力的安全事件令人痛心,那么,疏于监管的食安事件则令人气愤。在高安病死猪肉事件中,舆论为之愤然的并不仅仅是黑心肉贩的丧尽天良,更多的,是本该为公共食品安全兜底担责的职能作为。三个细节,亟待追问:一是调查显示,对于病死猪,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并没有派人按规到达勘查现场,动物卫生监督所也没有派人监督病死猪的处理。二是病死猪肉屠宰场竟然可以拿到真的检疫票,严守把关的检疫程序反倒成了助纣为虐的帮凶。更离奇的是,屠宰场老板称,“把公安搞定就什么事也没有,上面有什么行动他就提前通知你,他通知你就可以不杀(猪),他抓不到你证据。现在法律讲证据”。既然地方部门已开始着手调查,就有必要回应好舆论当下的核心关切——在病死猪肉链条上,究竟是哪些公职人员在背后长袖善舞、勾兑权与利?
食品安全监管不能成为纸上的摆设。对于病死猪肉给民众带来的潜在伤害,不作为、迟作为的权力,必须要为之支付法定的代价。据报道,目前,高安市纪委、公安、畜牧水产、药监、商务、质监、工商、交警、交通、财保公司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开展专项整治。那么,究竟这些部门在事件中各自肩负怎样的责任、如何平衡好它们在病死猪肉泛滥中的道德与法律责任?这些问题,还有待“下文分解”。
猪肉安全监管不是盖章与滥权的游戏。也许,司法跟进之外,地方监管部门还欠公众一声歉意、一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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