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2014年9月,《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公布:
■2014年上海、浙江启动高考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完成
■试点地区文理不分科,高考总成绩由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
■减少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特长生加分
■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改进录取方式,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
■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
7 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
2014年5月,《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公布:
■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
■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在电商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8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2014年7月,《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公布:
■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对现有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有偿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能取消的尽快予以取消;确需保留的,要规范时限和收费
■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实行优惠政策招商的行为,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对外地产品或者服务设定歧视性准入条件及收费项目等行为
■逐步建立包括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统计等所有信用信息类别、覆盖全部信用主体的全国统一信用信息网络平台
9 推进价格改革
2014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
■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实行公开透明的市场化定价,有利于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合理的价格信号促进市场竞争,破除垄断,撬动社会资本投资,以结构性改革的成效推动转方式、惠民生
■充分考虑竞争条件和对市场、社会的影响,以逐步有序的方式,改革能源、交通、环保等价格形成机制,疏导价格矛盾,稳步放开与居民生活没有直接关系的绝大部分专业服务价格
■抓紧制定价格改革方案,做到统筹配套,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完善监管措施,维护良好价格秩序
10 发展慈善事业
2014年12月,《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公布: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公益性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稳妥推进慈善组织直接登记,逐步下放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登记管理权限
■基金会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等管理成本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慈善组织应将募得款物按照协议或承诺,及时用于相关慈善项目
■应及时公开慈善项目运作、受赠款物的使用情况,项目运行周期大于6个月的,应当每3个月向社会公开一次,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应全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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