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偷渡暗流浮出水面
我国西南边境线绵延数千公里,且与越南、缅甸等国之间多是低矮的山脉相连,小道、便道多,给偷渡者提供了可乘之机。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董小刚介绍,近两年来,我国西南边境地区偷渡出境案件呈现高发态势。2013年,云南、广西公安机关共查获此类案件100起、涉及人员795人,分别是2012年的4倍、7.4倍;2014年查破此类案件132起、涉及人员866人,呈现上升趋势。
在公安部门的严厉打击下,西南边境地区的偷渡暗流逐渐浮出水面。警方查明,近年来我国西南边境地区已经形成了一个复杂而又严密的组织人员偷渡路线,形成了境外指挥——境内组织——中转接运——边境向导——境外“蛇头”的“一条龙”利益链,各个环节分工明确,组织严密,逃避打击能力强,造成的危害十分严重。
日前,警方打掉以广西“蛇头”韦海为首的特大组织偷渡团伙。据统计,从2014年1月至4月的短短几个月时间内,韦海团伙就组织300余人偷渡出境。韦海告诉记者,每次偷渡时,在境外的艾力·艾买提(外号“阿乐”)会给他发指令,让他去接人,然后韦海指示自己的“马仔”雇佣黑车过去,接到偷渡人员后趁深夜时伺机在边境线交给越南“蛇头”,再由越南“蛇头”雇黑车将偷渡人员从边境线上运到河内,然后“阿乐”再组织人运出越南。
“韦海每组织一个这样的人员偷渡,‘阿乐’会付给他2000元,这只是到中越边境的费用,要到达目的地,一个偷渡者一般要支付给境外的组织者3万到5万元不等的费用。近来,随着打击力度的加大,偷渡费用也水涨船高,涨到了8万到10万元,不少偷渡者甚至为此倾家荡产,而组织者、‘蛇头’却获得不菲的收入。”刘华明说。
发生在西南边境地区的此类偷渡案背后基本都有境外势力的“黑手”。阿里木介绍,日前有3人试图翻越大山从中越边境的广西某县边境偷渡到越南,途中3人因为迷路不得不返回县城,最终被警方抓获。警方从缴获的通讯工具中发现,其中一人在偷渡途中,不断用手机拍摄照片,传给境外的组织者,组织者在回传的照片上用维吾尔文标明具体偷渡路线,并标出边防检查站、派出所、界碑所在位置,指引偷渡人员非法出境。“这3个人实际上已经越过了界碑,到了越南一侧,但是他们误认为还在中国境内,无奈返回县城。事后他们交代,组织者人在土耳其。”
“为了逃避检查和打击,偷渡人员可谓是精心设计和伪装,每一拨偷渡者中几乎都有妇女和儿童,这种组合容易被误认为经商或旅游者。在从广西境内偷渡时,偷渡者一般也不会从新疆直接到广西中越边境,而是绕道其他地方,再雇用‘黑车’到广西边境线,这也是为了增加迷惑性。”阿里木说。
等待疯狂偷渡的是法律的严惩
记者了解到,“4·29”专案组重点打击三类人:一是组织偷渡犯罪团伙头目、骨干分子;二是组织策划者、中转接应者、组织偷运者和境外“蛇头”;三是边境地区的“黑司机”、“黑导游”等为偷渡活动提供便利的违法犯罪人员。经过重拳出击,专案组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首先,破获了一批组织偷渡团伙案件,遏制了偷渡高发的势头。专案行动开展以来,公安部“4·29”专案组先后挂牌督办了一批重点案件,破获了一系列组织人员偷渡案。专案行动开展前,广西、云南公安边防部门2014年1月至4月在边防管辖区查获偷渡人员166人,专案行动开展以来,5至6月查获34人,7月仅云南边防部门查获1人,发案数量明显下降。
其次,抓获了一批幕后组织者和边境“蛇头”。新疆、广西等地警方联手打掉了以广西边境“蛇头”韦海为首的特大组织偷渡团伙,头目韦海在柬埔寨被抓获归案,境内的15名组织策划者全部落网,摧毁了这个组织300多人偷渡出境,横跨新疆、广东、广西和越南的特大组织偷渡团伙。
再次,摧毁了跨国组织偷渡网络,对境内外幕后组织者和“蛇头”进行红色通缉。目前,专案组已经查明了一批藏匿在境外的幕后组织者和东南亚国家“蛇头”的身份,并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重点犯罪嫌疑人进行红色通缉。我国警方将进一步加强与东南亚国家警方的国际警务合作,依托双边和多边警务合作机制,联手开展跨国缉捕工作,坚决将偷渡犯罪团伙头目和骨干抓捕归案。
等待组织者、策划者、运送者和偷渡者的都将是法律的严惩。2014年10月24日,在防城港市看守所,记者见到了阿依夏木·阿布都拉,刚刚30岁出头的她一脸憔悴,看着像50岁的人。宗教极端思想的蛊惑酿成了阿依夏木·阿布都拉一家人的悲剧。2012年5月28日,她曾在新疆叶城县因非法讲经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她丈夫2008年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宗教极端思想的诱惑让她不顾亲情,不顾年幼孩子的幸福,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1985年出生的阿布力孜·依布拉依木本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却因他的疯狂举动,留给家人无法弥补的创伤。他在宗教极端思想的蛊惑下,非法越境,并参与对越南军警的袭击。如今他还被关押在防城港市看守所,等待着法律的审判。
东南亚问题专家、广西社科院研究员孙小迎说,这些偷渡分子显然受了宗教极端思想的蛊惑,偷渡到目的地要经过多个国家,成功者寥寥,因为在任何一个国家都可能被查处,最终将按照国际法则被遣返,有些人因为扔掉了身份证件,最终成为国际流民。
“即使到了目的地,也并非到了天堂,极端组织对人员选择极端挑剔,成年男子往往成为战场上的‘炮灰’,年轻女子的人权更是得不到保障,甚至成为极端组织中男人发泄的工具,而老弱病残者根本进入不了组织,而被无情地抛弃。”孙小迎说。
韦海在越南有工厂,有着相恋多年的女友,如今戴着手铐,面对记者,他陷入深深的后悔。“我做了多年的边贸生意,其实并不缺钱,就是一时感觉这个来钱快,没有控制住欲望。”韦海的同伙陈某等十余人也被一网打尽。
在广西、云南的边境一带,一些黑车司机告诉记者,过去以为就是将这些人运到边境线上,最多是非法拉客,没想到竟然成为跨国偷运的一个环节,特别是其中一些人到国外是从事“圣战”的,现在想想都很后怕。(记者董振国、王军伟)
短评:依法严厉打击宗教极端分子恐怖犯罪活动
近年来,在我国西南边境地区,受“三股势力”蒙蔽裹胁偷渡活动呈增多之势,部分暴恐分子在偷渡受阻后就地实施“圣战”,滥杀无辜,危害严重。对此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依法严厉打击,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定有序、团结和谐的社会环境。
西南边境地区的这些组织偷渡活动不同于一般偷渡犯罪,具有明显的恐怖主义特征。此类犯罪活动主要是境外“东伊运”组织在幕后操纵指挥,极力传播宗教极端思想,蛊惑煽动群众出境参加“圣战”活动,为“东伊运”恐怖组织补充力量。
偷渡人员绝大多数受宗教极端思想迷惑侵蚀,受“三股势力”蒙蔽裹胁。部分极端分子在偷渡受阻后发动暴恐活动,对社会安定造成严重威胁。如云南昆明“3·01”案、乌鲁木齐“4·30”案等多起暴恐案件,都是暴恐分子非法出境受阻后实施“圣战”,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对此,按照中央部署,公安部成立了“4·29”专案组,打掉了一批组织偷渡的犯罪团伙,抓获了一批边境“蛇头”,查获了一批偷渡出境人员,堵住了西南边境地区组织偷渡活动的通道,摧毁了横跨我国西南边境地区连接东南亚国家的组织偷渡网络,有效遏制了组织偷渡案件的高发势头。对此类犯罪活动必须依法重拳出击,并形成长效机制,只要抬头,就要坚决将其打压下去。
此外,立法部门应及时完善相关法律,从源头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惩治力度。此类犯罪社会危害大,但刑法相关规定对这类犯罪的震慑效果不够明显,应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加大对此类偷渡活动的惩处力度。
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反社会、反人类,挑战人类社会共同的秩序和人类文明共同的底线,任何法治国家都不能容忍。我国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严惩暴恐分子,打击恐怖犯罪,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定有序、繁荣和谐的社会环境是民心所盼、众望所归。
关注"考试吧公务员"官方微信第一时间获取公务员报名、真题答案、备考信息!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