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贵州、浙江、宁夏等多个省区市近日陆续发布了普通高校学费上调信息,部分省区平均涨幅达到50%。比如6月,浙江省公布了公办高校学费调整定价方案,省公办高校的工科、医学类专业学费约提高了31.8%,其他专业的学费上调幅度在13%到14%之间。宁夏高校中文史类、理工农类、医学类的学费涨幅都超过了50%。
高等教育不是义务教育,学费随行就市也是情理中的事。在柴米油盐价格飞奔的时候,学费适度上涨也算合情合理。不过,高校的学费毕竟不是充分竞争的市场价格,再说,教育又事关百年大计,因此,涨价这回事,不仅要合乎情理,更要经得起程序正义的考量。
学费这回事,本质上牵扯教育公平。以广州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为例:自今往后,学费每年要交2.8万元,住宿费每年1200元,“算下来,读3年研究生花费要8万多元。”不妨再看看家庭收入情况:以统计局的权威数字为例,2013年,陕西省农民人均纯收入6503元,这还“较上年增长了12.8%”。可是,这点钱,不吃不喝,半年的学费都供养不起。即使以“比较便宜”的本科段学位来看,不少欠发达地区的家庭收入水平,显然也供养不起一个大学生,更别说多子女家庭。如此循环下去,穷孩子的人生梦想,恐怕就要被学费扼杀在校门之外,而代际固化的隐忧,也会因为高学费而累积成公共问题。
正因如此,这些年,制度设计始终对学费上涨冲动秉持基本的警惕。2001年至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每年都下发通知,强调“高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要稳定在2000年的水平上,不得提高”。2007年国务院专门发文要求,“今后5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遗憾的是,去年开始,5年期限一过,就像景区门票挨过了“限涨令”一般,广西、福建、山东、湖北、天津、贵州等地就先后上调了高校学费。
高校学费不是不能上涨,但“尽量不上涨”应为底线,即便不得已上涨,更要在涨价前算好几笔帐:一是看看有没有盲目扩建,有没有资不抵债后拿学费垫付债务利息;二是看看行政机构有无冗员,行政开支有无混杂寻租成本的现象;三是查查地方财政拨付有无到位,预算责任不能转嫁给家长。更重要的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任何学费的上涨,都应该有更为公开透明的民主程序。学生及家长、专家学者、审计部门等,都得有相应的发言与博弈权。
尤其对公立高校来说,公益属性不能只是句空话。去年5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让寒门学子上得起大学,高校学费应该有态度、更该有行动、有情怀。一句话,学费不是高校“想涨就涨”的提款机,谁涨价,谁就得接受专业审计及公共监督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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