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2014年“双十一”期间,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司实施了相应的抽检行动。抽检结果表明,在207批次的样品中,大部分为合格真品。同时,也发现了6个电商平台上的15个批次的样品属于假冒商品或高度疑似假冒商品,7个批次的样品质量不合格或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6个电商平台包括天猫、1号店、苏宁易购、乐蜂网、亚马逊等。
“对打假的投入无上限”,阿里巴巴集团2014年12月23日宣布。从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阿里集团在消费者保障及打假方面的投入已经超10亿元人民币。目前,阿里集团正在考虑,基于多年打假的数据累计和分析,向全社会公布“全国线下假货分布及流通地图”,全面客观地展现线下假货分布情况,并对重点区域等信息进行注明。
【深度解析】
[影响]
一是损害消费者权益。网络上假货泛滥的现象也使得一些消费者对网上购物心存疑虑。虽然网络消费比起线下消费来,方便、实惠,但其实买家和卖家之间仍然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买家不知道卖家卖的是真是假,只有卖家自己清楚,所以难免会踩进网购售假的陷阱。对于网上售假的商家,有的网购平台给出的是封店清退、永不合作的回答,可是只要假货的源头不断绝,换个马甲再开个网店实在是太容易了,这些假货总能找到“坑蒙拐骗”的出口。
二是损害网购平台信誉。对于网上假货泛滥,消费者闹心,各大网购平台更加头疼。假货的存在,无疑极大地损害网购平台的信誉。
[存在困难]
与现实世界相比,在互联网上打假难度明显增大。一个网络交易平台上往往就聚集了数以千万计的网上卖家和网上店铺,靠工商、质监人员走市场、查假货的传统办法实行网购打假显然行不通;网络交易平台仅仅是个“网络市场”,提供的是交易场所,对交易安全、交易信用等提供保障,但不具备查假、打假的执法权。可以说,网购如何打假,是消费者、网络交易平台、管理部门共同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根源分析]
在互联网诞生之前,假货即已存在。其存在的因素异常复杂,并非网购市场所独有。因此,不能因假货的出现而因噎废食,限制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假货上网,从根源来讲,还是现实社会中假货的制贩、销售屡禁不绝,假货有市场,有生存土壤。因此,打击网络假货不仅要把关注点放到终端销售环节上,还要从制假源头开始打击,实现网上网下的互动,才能取得切实成效。
[建议措施]
网购已逐渐成为一种潮流,要想为广大网友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让人们放心的网购,那就必须将网商纳入法律的管理之中。与实体店铺相比,网上店铺打假难度更大,但并不能因此便将网商放之任之,法律同样要保护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方平台应与法律法规积极配合,规范店铺的行为,保证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产品,如发现违规店铺应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只有纳入法律的“怀中”,网商才会更加规范,网购才会更加安全,网商的未来路才会更加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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