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哲学学院陈学明教授撰文认为,造成生态危机,带来严重雾霾的不是别的,正是资本逻辑,因为资本最重要的属性就是效用、增殖,消除雾霾应当在正确对待和利用资本上下功夫。而打破能源垄断,实际上是在进一步推进资本化,是在进一步强化雾霾的“发动源”。
确如陈学明教授所言,雾霾的罪魁祸首,就是资本逻辑。“如果有20%的利润,资本就会蠢蠢欲动;如果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如果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的法律……”在利润面前,更不用说制造雾霾了。然而,出发点正确,并不意味着结论一定正确。陈学明教授推导出的“打破能源垄断是在进一步强化雾霾发动源”的结论,就完全沦为了开历史倒车、为落后辩护。
运动的、赚钱的资金叫资本;运动的、赚钱的知识或智慧叫智本。钱在没有智本的人手中,要么是单纯的资金,要么就是“敢于践踏人间一切法律”的资本;但钱一旦落入有智本的人手中,就不仅是资本了,也就不止是追求300%的利润,甚至不止是追求3000%的利润。比如,软银的孙正义,当时投资阿里巴巴的2千万美元,阿里巴巴上市后价值达580亿美元,就获取了2500倍的利润。
其实,马克思在描述资本逻辑的时候,还有一句话,那就是“股份公司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发明”。法国经济学家托马斯·皮克迪在《21世纪资本论》一书中,进一步详细阐释了马克思的这一发现,那就是“R>G”这个公式,300多年的资本主义历史,证明资本收益率总是大于经济增长率。因为有了股份公司,就有了现代意义的资本市场,就有了指向预期的市盈率,就有了获取上千倍利润的可能。
而恰恰相反,如果一家企业成了雾霾的“发动源”,别说赚取上千倍的利润,资本本身就会望而却步的。人类要生存,要发展,在技术的限制下,不得不去侵犯自然界原有的神圣性、敬畏感。也就是说,雾霾是人类发展中的问题,只能依靠发展来解决。因为垄断,人们就别无选择,不得不任其制造雾霾;因为有垄断利润,就不会主动思考技术的进步。马克思更是曾经说过,“垄断阻碍技术的进步”,因为要维持垄断价格,要避免无形损耗的损失。
马克思说过,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竞争是价值规律的实现形式、竞争的结果是优胜劣汰。当我们的法律划出明确红线之后,资本可能会冒绞首的危险,为了高利润不惜血本无归,但资本家不会,因为他们明白,生命是最宝贵的。也正因为资本冒险的本质,推动着法律红线不断明确,推动着技术不断进步,推动着人类不断敢于梦想,推动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转型升级。也正因为资本家不愿冒绞首的危险,所以法律红线起了作用。
所以,当我们把生态危机、雾霾与资本逻辑联系在一起,强调正确对待和利用资本来消除雾霾,就是要主张进一步强化资本逻辑,而不是完全废除。只有发达的资本市场,只有进一步打破能源垄断,激活市场竞争机制,资本才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我们在制定法律红线时才不会那么投鼠忌器。资本要盈利,最终必然落实到生产,或多或少必然会制造雾霾;但在法律红线之下,资本会最终会选择制造雾霾最少的能源与企业,从而自然淘汰雾霾的“批发者”。如此循环,人类才能在现有基础上,不断节能减排,减少雾霾。
雾霾与人类活动相关,将人都假设为理性的经济人,以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来分析问题、开出药方,是值得提倡的。然而,作为大学教授,只抓住马克思的一两个论点,就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如果这种错误,是有意为落后的能源垄断辩护,就更可恶了。实际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已经强调,要“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大学教授又岂能如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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