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有媒体发布了四川省人民医院肝胆外科主任医师周晓辉自杀的消息,引来广大网友关注。四川省人民医院随后发布消息称,肝胆外科主任医师周晓辉确实于31日在家中自杀身亡,原因正在调查中,对于网传的纠纷,医院没有正面回应,只表示“近1年来,在家庭与工作的双重压力下,他经常说自己感觉身心疲惫”。(4月2日《天府早报》)
斯人已去,风波未已。这是挺有意思的一件事:舆论在第一时间转发相关讯息的时候明明说了“具体情况未知”,却又偏偏个个在随手转之后附加上悲情的呼吁,“请患者和医生互相体谅!”可问题是,不要说归咎于“医闹”,就是当事人之死是否涉及医患关系还未厘清,不少人就轻率地祭出“医患矛盾”的归因法则——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事实都不确凿,论断如何成立?
“好心医生被逼自杀”的想象,客观上很可能造成三重伤害:一则,对于当事医生来说,真相若非如此,这就是赤裸裸的道德绑架。据其同事称,“有一次在办公室,他给他的下级医生说不要乱开药,不要加重病人的负担,他说他也当过一次病人家属,知道病人家属的难处。”这样的医生,估计也不会以虚构的事实来引发公众对医患关系的深思。二则,对于病人及家属来说,不尽确凿的传闻,也伤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从眼下已知的讯息来看,似乎没有什么铁证能坐实患者及家属“医闹”的事实。所谓“知情人”也只是表态,“患者去年曾向医务处反映。”那么,与医生商榷病情或者向院方反馈情况,就非要扣上“医闹”的帽子吗?此外,添油加醋的想象,对于本就紧绷的医患关系,只会雪上加霜。
医患关系是紧张,但也不至于已经病入膏肓。去年两会期间,医卫界90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防止医闹“紧急提案”, 建议将医疗机构列为公共场所进行安保。今年两会上,提案牵头人凌锋透露,公安部已出面主持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医闹事件的预防处理将有望纳入法制轨道之下。数日前,卫生部原副部长黄洁在政协记者会上则表态称,“2014面在医院里伤人的事件还有,但我们知道已经降低了10%。”
最新的消息是:4月1日,中央深改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会议强调,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可以预期,随着公立医院改革大刀阔斧推进,随着法制思维在医患关系中发挥刚性之力,水深火热的医患关系必将回复“和谐模式”。这不是虚化的奢望,这是必须兑现的愿景。
转型期的医患关系,确实是诸多社会症结的集中反映。不管怎么说,舆论不要“以死相逼”、更不要在极端事件上煽风点火。于公共理性来说,就事论事、实事求是地构建杏林春暖的医患生态,才是裨益公共利益的价值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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