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2015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明确了6个方面,24项重点工作,从完善法律法规、围绕社会热点加强监管执法、强化制度保障、推动社会共治等方面加强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治理和监管。(04月9日新华网)
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危害不由分说,公众自然心知肚明。《工作要点》的出台,无疑为本年度全国范围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调好了“焦距”,找到了“靶心”,增强了针对性和指向性。
事实上,每年这个时期,国务院都会出台相应的工作要点,来指导全国范围内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尽管每年相关部门都会不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然而现实是这些行为依然尚未得到彻底治愈和根除,有的在某些地区、某些领域还比较猖獗。放之当前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商品生产交易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整体环境下看,显然仅靠相关的年度工作要点来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和商品生产交易诚信体系建设还不够。
这是因为:其一,保护知识产权和构建诚信有序的商品交易市场是一项涉及诸多环节的整体性工作,对侵权假冒打击仅是市场监督监管和问责的一部分;除此之外,道德层面的教育引导、行业内部的自警自律、过程当中的全方位服务等措施也必不可少。其二,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具有顽固性,仅靠一年或者一个时期的短期严打性治理,可能会“按下葫芦浮起瓢”、“春风吹又生”。其三,各地有各自的实际情况,在相关部门行政执法力量不变的情况下,力量都集中到“要点”上,可能会消减对一些区域性较强问题的关注程度。
由此可见,要彻底治愈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还市场一片晴空,还必须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立足实际,即立足于区域范围、行业范围内的实际,突出《工作要点》的导向性;着眼长远,即着眼于长效机制的建立,实现治理的长期效果;多措并举,就是配合《工作要点》的实施,既要有预防措施,又要有监督措施,还要有惩戒问责措施;综合治理,即将长期内的规划建设和短期内的《工作要点》结合起来,既要治“已病”又要治“未病”;既要治表,更要治本。
当然,这并非分散对《工作要点》的注意力,而是围绕《工作要点》的落实,整合各种资源、各种力量,共同发力,以取得事半功倍之效果。对此,一方面应突出《工作要点》的导向性,凝聚各方力量,加强“火力”对公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行业、区域内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进行打击,形成震慑之功效;另一方面应围绕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存在的根源,从法制建设层面着手进行有效治理,对症下药,真正端正行业风气,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良性循环机制。
关注"566公务员"官方微信第一时间获取公务员答案、公务员真题等信息!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