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临高县是农业大县,也是国家级贫困县,每年要接受国家扶贫资金数千万元。然而,临高县最近却在县城边上建起了1.7公里长的牌坊群,投资约1.3亿元。与此形成对比的是,临高县共有23000多名贫困人口,每人每年低保金700多元,每年低保金总额才1600万元左右。(4月19日央视《焦点访谈》)
地方政府如果能建设一些经过合理论证的民生工程,可以为地方发展带来“以点带面”的积极效应。但现实是,工程路线跑偏到“政绩工程”上的事例并不鲜见。有数据显示,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一年多时间里,全国共叫停663个“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存在弄虚作假的436起问题中,共有418名个人被查处。尽管临高县宣称建设牌坊群是要展现文化底蕴、吸引游客参观,但贫困县不在扶贫上下功夫却舍得在“牌坊”上动脑筋,仍有政绩工程嫌疑。
政绩工程多是“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新三拍”工程,但政绩工程的危害,却绝非“三拍”那么简单。一些项目前期涉及大量强拆,会造成难以化解的社会矛盾;中期因举债建设,会埋下长期“还债”苦果;后期如要整改,又要消耗公共财政。从以往案例来看,很多政绩工程的主导者最终都难逃落马命运,昔日的工程要么被叫停要么沦为笑柄,地方政府的形象也因此受损。
杜绝“新三拍”式的政绩工程,是民之所盼,但并非易事。关键还是应该加强宗旨教育,让“三严三实”的为官要求,内化到地方干部心中。“三严三实”要求干部“谋事要实,创业要实”,而临高作为贫困县,基础设施、民生等有的是需要花钱的地方,没把钱用在刀刃上,却“大手笔”弄了这么一大堆奇怪的石头,显然难说谋事“实”。
要坚决避免“论证走形式、意见耳旁风、拍板一言堂”的决策过程。“牌坊群建设”项目确实经过了临高县委常委会、政府会议、党代会和人代会的审议,算是有了合法手续。然而,在建设开工前的专家论证会上,到会的不少专家曾对建设如此大规模的牌坊群提出相当激烈的反对意见。临高县有关部门置反对意见于不顾,仅仅考虑强力推进的“合法手续”,使人感觉整个决策过程异化成了“走过场”。这种决策“走过场”,正是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屡屡开工的“保护伞”。
此外,要加强对地方大型工程建设的资金审计和监督问责。大型工程投资巨大,更需要加强对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的审计。比如,对违规举债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在下年度对财政专项资金惩罚性削减;对招标程序中的猫腻要追查到底,向违规承包方索赔。同时,以前有些政绩工程的决策者,不仅没有受到处理,反而继续得到升迁,对于这种现象,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追究其行政和财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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