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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针对“五一”期间发生的云南女导游辱骂游客、强迫购物事件,国家旅游局日前通报了查处结果,对涉事旅行社进行停业整顿并处罚款,对骂人导游作出吊销导游证的处罚。国家旅游局就此表示,今年要把整治市场秩序、向“不合理低价”宣战提到旅游工作首位。
导游因游客购物消费少而大发雷霆的视频在网上曝光后,再度引起人们对国内旅游消费乱象的反思和批评。不少人把问题归咎于“低价团”的存在,认为正是这种恶性竞争手段搅乱了旅游市场正常秩序,导致旅行社和导游频频与游客爆发矛盾冲突事件。
深度解析
[问题分析]
一是监督执法缺位。旅行社一边采取低价策略拉拢游客,一边千方百计把风险转嫁给导游,这不仅在于旅游市场竞争激烈,还在于市场监管不到位。具体到这起事件,近年出台实施的《旅游法》已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换言之,采取低团费甚至零团费揽客的“低价团”,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已没有存在的土壤。所以,发生导游辱骂游客事件后,还应该追问的是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是否存在监督执法缺位,而不只是把板子打在导游和旅行社头上。
二是游客维权机制不通畅。在正常市场竞争中,哪怕是采取低价策略,也不该发生这种欺负辱骂游客的行为,否则这无异于杀鸡取卵,并非企业可持续经营之道。旅行社敢这么做,也从侧面体现了游客维权不易的现实。试想,如果游客打一个投诉电话,就可让相关旅行社遭受重罚甚至关门,旅行社也不敢如此藐视游客的正当权益。这也说明,游客被强令购物,遭导游辱骂,也有维权机制不通畅、监管不给力的因素,而不光是市场恶性竞争的结果。
三是导游薪酬体制不合理。一些旅游公司对导游工资薪酬发放标准,不是按劳发放薪酬,而是实行微薄的底薪甚至没有底薪制度,有些导游在带团时甚至要交“份子钱”,还没有带团出发,自己就已经掏腰包垫交了一大笔钱,而导游的收入基本上只能靠游客的购物提成。如果导游不额外增加自费景点,如果不想方设法让游客多购物,自己就要倒贴钱。旅游市场如此的恶性运作模式,必然就会引导导游通过个人意愿增加旅游中的购物和自费景点环节,才能增加个人的收入,赚取提前支付给公司的“份子钱”。由此来看,产生“霸气”导游恶骂游客的背后,有一只无形的“黑手”在助推,那就是导游的薪酬体制。
[治理思路]
当某一行业频频出现不尽如人意的反面事例,那么这个行业内部一定还存在着某些不应存在的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的方式也决不是通过提高个人素质这种道德性的方法,恶导游的频出亦是如此。旅游业作为朝阳产业,发展时间较短,发展速度又很快,出现问题不足为怪,但也不能放任不管。作为政府部门,在怪现象频发的时期,必须要调动起有力的大手,制止那些严重损害游客利益的行为。看似是导游的个人道德问题,背后其实是旅游行业资源分配的不均衡和不公平。导游是直接面对游客的旅游业服务者,其权利和利益却不断被旅行社压榨,工资待遇得不到保障,只能依靠提成来获得本应拥有的利益,成为了旅游业链条的最底端群体,那么他们必然需要通过游客购物来保障自身利益,因此,恶导游的出现已经不是可以通过开除几个素质低下的导游所能解决的问题了,而需要相关的政府部门出台有力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解决导游个人利益难以保障的后顾之忧,优化旅游行业的资源配置。唯有如此,游客的利益才能真正得到保护。
[建议措施]
对此,教育专家建议:以深化改革体制机制构建旅游新业态。
一要加快完善旅游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录,对旅行社、导游的强制消费行为,计入黑名单,完善违法信息共享机制,使旅行社、导游的不法行为曝光于每一位游客眼中。
二要创新监督平台,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旅游者、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引导作用,用监督倒逼行业改革,推进旅游业服务提质增效。
三要完善旅游业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培养更多德才兼备的旅游业人才,建立完善导游评价制度,让优秀的导游在执业中得到更多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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