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执法难的主要因素]
第一,地方政府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是根本因素。政府的环境意识和法律意识对社会将产生直接影响。有些地方政府缺乏科学的发展观与正确的政绩观,对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缺乏正确的认识,片面追求 GDP 增长的冲动削弱了其环境意识和法律意识,导致环境执法体制不顺、机制不力、经费不足、编制不够、能力不足、装备落后、难以满足执法需要。
第二,企业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是直接因素。企业的环境意识和法律意识高低对环境执法监督起着关键作用。宽松的外部环境和企业自身的趋利性,加之违法成本远低于守法成本,极易导致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缺位,违法冲动强而自觉守法弱,追求短期经济效益,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甚至将违法排污作为降低成本,追求利润的“捷径”。
第三,公众参与对环境执法的促进和监督作用远未充分发挥。目前我国公众的环境法治意识和环境知识水平还处于较低的水平,公众注意力还停留在环境保护的表层,仅仅关注切身的污染,参与执法监督、维护公众利益的意识还不够。
[参考措施]
教育专家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第一,加强环保政绩考核,促使各级执法切实加强环境执法工作。一要加强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环境法治教育,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二要建立完善的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制度,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环境保护审计制度,实行环境责任追求制度。三要实行重大环境问题一票否决制,对出现重特大污染事故、出台与国家环境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文件,引进国家命令禁止的企业,造成污染集中反弹的,实现一票否决。
第二,强化执法手段,建立健全“双罚”制度。赋予环保部门必要的强制执法手段,并针对目前执法中普遍存在的只罚企事业单位、不罚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和有关领导的缺陷,确立既罚单位、也罚个人的“双罚”制度。
第三,理顺执法体制,完善环境执法网络。建立上下协调、统一的执法体制是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的体制保障。要强力震慑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破解“执法难、执行难”的困境,必须建立完善的环境执法网络。
第四,实行联合执法,提高环境执法震慑力。运用司法手段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与公安部门联合,借助公安的强制手段,增强环境执法的威慑力。与法院联合,成立环保法庭,解决环保行政效能不足的问题,提高环境案件的查处力度。
第五,广开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民监督氛围。开通环保热线,聘任企业环境监督员、加强环保社会团体参与,建立环境问题论坛制度,环境保护问卷调查制度,形成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氛围,全天候、全方位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文章素材
[标题示例]
生态文明建设,让美丽中国更有魅力
为环保执法强起来“点赞”
[开头示例]
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生态文明建设”成为近年两会关键词之一。习近平总书记用三句简单易懂的话,强调了生态环境对于人类的重要意义,提出了我们对待生态环境以及破坏生态的行为应有的态度——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
[结尾示例]
只有这样兵贵神速,雷霆出击,动真碰硬,从严执法,狠抓环保工作,才能促进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管好自己的排污治理行为,锁住企业随便排污之手,让企业和企业法人敬畏法律、敬畏环境、敬畏群众、敬畏生命。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建设好我们的生态家园。如此这样,我们的环境才能够会一天比一天好,天才会更蓝,山才会更绿,水才会更清,人才会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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