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一批诸如广州科技和信息化局系统科研单位频发贪腐,引发各方对科技经费投入方式的广泛关注。而事实上,过去数年间,全国科研经费大概只有40%是真正用于科技研发的,60%都用于开会、出差等。(1月5日《中国企业报》)
在过去的数年间,科研经费腐败带出的问题令网友震惊。例如,在2014年,教育部通报4起科研经费使用违规违纪典型案件,5名大学老师骗取科研经费1600多万元。大学经费如此容易被套取令人揪心。但当人们看到全国科研经费大概只有40%是真正用于科技研发的,60%都用于开会、出差等时,恐怕还是难以相信,每年万亿的科研经费利用率竟如此之低,浪费如此严重。
当人们对此惊惧完之后,回过头来想一下,就会理解这一数据的本身很写实。一个简单的例子,原山东财政学院“微山旅游规划”和“傅村镇旅游规划研究”课题组,以差旅费名义分37次报销各地到佳木斯的单程火车票1505张,金额28.36万元,占2008年至2011年该项目拨入经费57万元的49.75%。这不就很说明问题吗?当原本是用于科研人员买设备、搞研究的经费,都能用数量如此之多的火车票去报销时,就不难明白,科研经费的审核与监督就等同于没有。
科研经费本来是用于科研的费用,应该是专款专用,科学利用才对。对于科研经费的这些黑色漏洞,近日,财政部、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修订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其对项目间接成本补偿机制进行延伸,扩大了劳务费的开支范围,并取消了比例限制;对于部分资金支出提出了实行“公务卡”结算的要求,减少现金支出,实现“痕迹”管理;对于成本补偿方式资助的项目,增加财务中期检查。这些措施都很有必要,也是内部管控必备的手段和方式。但问题是,不管是对资金比例的限制,还是项目费用的“痕迹”管理,这些都仍然停留在内部的自觉。换句话说,只要潜规则还存在,只要主管人员的权力没有被限制,只要科研经费的审批还是粗放式管理,存在寻租空间,那么,内部的监控就可能被瞬间瓦解。
经费的管理从来是一个细活,这一点看一下国外科研经费动辄数百页的管理使用规定就可以了解。与之相对的是,我们的经费管理太宽松,各种办法都不过是指导性的意见,缺乏细节的管理和管控。经费的申请报批乃至下拨使用等环节,都取决于内部监督和年底审核,而这么庞杂的工程,恐怕并不是几个节点和人员就能够解决得了的,由此,将经费评审、经费分配和经费管理过程向公众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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