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天价鱼 旅游乱象 旅游消费 哈尔滨旅游
【热点背景】
1.当青岛大虾事件引发的讨论还余音未绝,哈尔滨又被爆出了“天价鱼”事件。三种“并不稀有”的鱼,二十来斤,竟要收费上万元,且不管爆料者陈先生所反映“乱写斤两”“殴打顾客”等恶行,就这价格,收得也真让人触目惊心。
“天价鱼”事件一经爆出,便引发了整个社会的口诛笔伐,更不乏有法律专业人士愤然指出,“天价”行为就算明码标价,也涉嫌违法《价格法》,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笔者也系一名专职律师,对于“天价”本身是否违法,认为不应一概而论,而要具体分析。毕竟市场交易本就是个“漫天要价,落地还钱”的过程。事实上,调查组也公布结论,认为就价格本身而言,因系“市场调节价”,标高标低本身并不违法。但射人射马,擒贼擒王,处理问题需要着眼于关键甚至根本,死盯着价格不放,恐怕太过局限。
本事件的消费者陈先生一行,本系到哈尔滨游玩的旅游者。于是乎,联想到近年来旅游业中的宰客乱象,笔者希望从此处入手,认为对旅游乱象的整治当是消除天价宰客现象的根本手段之一。
2.记者曾采访当地其他普通餐馆,均被告知,陈先生点的鱼并不稀有,餐馆中的销售价大都在八十到一百来元左右。但陈先生所消费的餐厅,竟然要价398元,是一般价的四倍左右。要说在某些装饰豪华、厨艺超群的高档餐厅,服务费用高过平常数倍,似也司空见惯,颇能理解。但该餐厅取名“渔村”,还豢养打手撑门面,这样的地方想称高档,似乎也只能为人们添加笑资。
但就是这样的餐厅,竟然敢以如此高价销售产品。不知道是哪里来的生意养活了他们。如果说其中没有蹊跷,那该店老板一定是营销界奇才,大不必窝在这小小“渔村”,隐居卖鱼,其收徒授业,传播经营之道,估计能赚更多大钱。故而,其中的歪门邪道,有必要掰扯掰扯。
3.陈先生称,看完冰雕已近晚上9点,导游说过年期间少有餐馆开店,便将他们带往了这家卖出“逆天神价”的“渔村”。
大过年的,开餐馆的也是人,也想放假,也想过节,因而部分餐馆会关门不假。但原意吃苦耐劳,想赶着这好时机多挣点钱的店家也应不少。事后记者采访当地多家餐馆,某工作人员表示这价格“不常规”,这也说明此等高价并非春节期间的惯例,更表明了节日期间尚有其他平价餐馆营业。
这名导游不带游客去正常价的餐馆消费,却一下子就把他们带往了全哈尔滨价格最高的“渔村”,怎么想也不会觉得不可疑。且就在陈先生的事情还未被摆平,该“渔村”又再度被新闻爆出高价事件,对比事主15000元的账单,陈先生的万元消费“竟然”显得不那么高了。
联想到时不时被曝光的旅游诱骗消费和导游高额回扣,笔者认为,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应该联合旅游局进行调查。不仅要查是否有欺诈行为,还要查是否存在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旅游法》和《刑法》的“吃回扣”行为。对于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应该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刑事追究。
4.如果说商业贿赂的猜想还有些空穴来风,那“骗斤两”则来源于当事人的直接指控,陈先生称,想要七斤却被强行称了十斤四两,收钱还要按十四斤收。虽然陈先生一度关机,但耐心的记者终于还是与其取得了联系,并获得了陈先生对爆料真实性的保证。
“渔村”这样的举动,已明明白白地涉嫌“强制消费”和“欺诈”,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若被查实,即便“可恶”二字也难以形容。更何况客人不满,好好商量就是,求警察调解也行,竟然出动打手群殴,此等土匪作风可谓“野蛮”至极。
只是,这下肚的东西,到底轻重多少,若没了第一手的单据,真真就难说得明白。“渔村”老板若真在这斤两上做文章,也可谓聪明,无枉这“奸商”的称号。现在,调查组已公布结论,宣称无法查实斤两的真实数据,而陈先生虽然对记者表示,“渔村”提供的确认签字系伪造,但真要把事情弄得清楚明白,怕也是麻烦事一桩。
面对此等窘局,笔者希望能提醒各位,进餐馆吃饭,务必要在上菜时,就细细对比点菜单子,瞧瞧名目、数量以及实际所上菜品是否无误。点杀鲜活动物的,最好验验称,看着称,对单确认,不要过于相信店家热情的笑脸,以免被偷偷耍了滑头。当然,同样道理,购买其他物品,也应仔细确认小票是否有误,且无论小票、发票,最好能将名目、数量等商品要素具体标明,以将所购买商品固定下来,方便事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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