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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3日,李克强在洛阳考察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区医院,了解大病保险推行情况。总理说,大病保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医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大病保险不仅能保证患病群众得到治疗,也解决了许多人的后顾之忧。今年一定要实现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全覆盖。
2015年7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确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更好守护困难群众生命健康。会议决定,2015年底前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对参保大病患者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今年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今后还要逐步提高,有效减轻大病患者就医负担。
【名词解释】
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原因分析】
一是长期以来,我国居民即便入了医保,比如城乡居民保险,亦或是城镇职工保险,在报销比例上总是不能让患者完全满意,当医药费的上涨速度超越GDP与人均收入增速,患者及家庭负担的部分也不断呈现上涨趋势,“看病贵”问题突出。
二是我国医保制度在很长一段时间只保小病,许多真正需要花大价钱的大病,并没有列入医保目录,以至于“大病致贫”成为了部分国人生活中难掩的痛楚。一名家庭成员生一场大病,一个家庭的两三代人都要过上苦日子,甚至为此背负上巨额债务。
【意义分析】
一、大病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起,构成了居民医疗保障的“双保险”。大病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降低了居民看病医疗的费用,避免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二、大病保险以高额的医疗费用作为界定标准,而非以病种作为界定标准,将会使更多家庭受益。此前,大病保险报销要以政府部门规定的病种为限,目录之外的病种不能报销,这种做法过于狭隘,不能充分发挥大病保险的兜底作用。而以医疗费作为报销界定标准后,势必大大提高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让更多个人和家庭从中受益。
三、大病保险全覆盖是我国社保制度进一步完善的重要一步。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虽然社会保险中包含了医疗保险,但仍存在“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大病保险全覆盖既是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也体现了我国社会保障的进一步推进。
四、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大病保险是人民所急、中国社会所急。民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发展中的“以人为本”的一大目标。大病医保全覆盖就是民生工作推进的一环,就是“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
【对策分析】
一、推进大病保险需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要求,确保资金安全和偿付能力。
二、推进大病保险需与医疗救助紧密衔接,对经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由医疗救助、慈善救助予以帮助。
三、推进大病保险,疾病预防体系是基础,医药控费是关键。
四、推进大病保险根除政策执行不到位现象是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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