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背景】
201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考核细颗粒物的六省市PM2.5平均浓度比2014年下降10.4%,特别是1~10月份,在气象条件与2014年同期相比略有不利的情况下,区域整体下降比例达16.2%。这份成绩来之不易,表明我们大气治理方向正确、措施得当、工作扎实。但也要看到,进入供暖季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连续出现5次重污染过程,影响范围大、持续时间长、污染程度重,那么大气污染究竟应该如何治理呢?
【解读】
一直以来,各地政府充分认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把治理好大气污染当作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严重雾霾治理作为重中之重,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和持久战,并就冬季工作提出了强化散煤污染控制、强化机动车管控、强化工业企业治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强化区域联动机制的要求,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
面对今年厄尔尼诺现象频发高发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当务之急是要采取更具针对性措施,保障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一要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统一京津冀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加严启动应急响应,按可能发生的上限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信息,在出现“爆表”等极端情况下,及时启动最高级别应急措施。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放行为。对重污染应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确保应急预案措施落地到位。二要强化监测信息共享。实现监测数据实时上报,加快国控监测点位上收,提高预测预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三要加强“高架源”污染管控。一季度前完成对国控“高架源”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实时公开监测数据,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停产整治。强化信息公开,环境保护部将按季度向社会公开长期超标的国控企业名单,接受公众监督。四要严格机动车监管。强化机动车环保专项检查,加大营运车辆抽检力度,抓典型、严处罚。五要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聚焦“散、小、乱、差”企业。
在做好一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同时,各地要研究提出严格的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早布置安排,早组织实施,切实用硬措施、硬办法及早应对。
一是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快统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规范预警发布、调整和解除流程。京津冀区域城市要积极开展区域应急联动。
二是突出抓好重点城市污染控制。对京津冀区域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位于传输通道上的“高架源”进行梳理,建立“一企一档”,根据自身产业结构和污染源排放特征,制定有重点、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
三是强化工业企业治理。京津冀区域要率先完成高架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明确季节性排污总量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量。冬季执行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探索若干行业冬季错峰生产的可能性。研究季节性差异化排污收费政策。
四是严控燃煤污染。加严供暖季煤质标准,制定严格的煤质标准,优化冬季用煤结构。加快集中供热进度,大幅提高城市集中供热覆盖率。强化散煤污染治理,在京津冀加快减煤换煤任务落实,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推动优质煤替代、煤改电、煤改气工作。
五是加强施工扬尘等面源污染控制。同时,要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的资金保障。充分发挥中公教育专家的作用,加强技术服务,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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