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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背景*
2017年7月,百度AI开发者大会现场连线视频中“李彦宏乘坐无人驾驶汽车上北京五环”的消息引发关注和疑问。针对“目前我国法律是否允许无人驾驶汽车上路?违法与否、会不会被处罚”等问题,有交管局内部人士表示,现行法规并不允许无人驾驶上路。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交通运输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红昌也向记者表示,按照现行规定,车辆需要在交管部门登记注册才可以上路,而目前我国没有无人驾驶汽车的相应立法,故只能适用既有管理法规。
对此,公众的意见则分为两派,一派认为应当支持创新,无人车不上路,就永远也无法知道上路会出现什么问题;还有一派则认为,把试验车开上公路是一种极不负责的行为。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在目前我国还没有对无人驾驶汽车进行相应立法,也就是说没有明确法规依据的前提下,“参照”现行有人驾驶汽车的相关制度依据对其进行衡量,那就只能定义成“违法”。但反过来说,对于企业或民事活动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无人车上“五环”,既没有明确禁止性法规,更缺少具体针对性的处罚标准,所有的“参照”未免都有些牵强。
创新已明明白白触到了现行监管和法律的瓶颈之处。倒退回去是不可能的,因为创新是大势所趋。唯有在科技创新不断突破的同时,立法创新和监管创新也同步跟进才是明智之举。而若没有后者的跟进,创新本身也会进退两难——测试吧,违法,公众安全也得不到保障;不测试吧,创新永远无法跳开实践验证这一环节。
实际上,立法和监管如何对待创新,此前李克强总理以微信为例已做出了明确回答,那就是要保持“包容审慎”的态度。换言之,既要防范不可承受的风险,更不能贸然一棍子打死。值得欣喜的是,国内很多创新正朝着这一目标前进。比如共享单车的确存在乱停乱放、青少年使用安全隐患等问题,但各个城市通过出台管理规范,正在大大降低其风险,发挥其便利生活的积极效应;比如无人机屡屡出现扰乱机场空域的情况,但在相关监管办法出台后,很多企业启动了电子围栏技术,使得“禁飞区”有了技术保障……未来,还会不断有突破我们想象力的创新出现,一套监管体系想永远管用是不可能的,唯有让社会治理与科技创新形成同步共振,才能平衡创新带来的进步与风险。
[对策措施]
鼓励发展人工智能,需要有相应的法规政策支持。比如,对于即将进入现实生活的自动驾驶汽车,该如何为其提供研发与应用支持,应当成为政府部门的重要议题。
法规不可缺失,上路试验自动驾驶技术的企业,同样不能无视道路规则和公众安全。例如,企业应当定期披露自动驾驶技术的进展,对上路的测试车辆应进行清晰标识,以及提前告知公众测试路线和时间,等等。否则,法律存在盲区,企业又进行“盲测”,就是以牺牲公众的人身安全为科技进步的代价。
资料来源:
钱江晚报:百度无人车上路,法规不能有盲区
广州日报:百度无人车这张罚单“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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