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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链接*
近年来,我国分享经济异军突起,发展快速、创新活跃、应用广泛,在一些领域走到了世界前列,并培育了一批创新创业型企业。但与此同时,分享经济发展也面临着认识不统一、制度不适应、保障不健全等诸多问题和挑战。对此,2017年7月,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工信部等八部门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以期进一步营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分享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
|原因分析*
国家信息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分享经济市场交易额达3.45万亿元,同比增长103%,参与分享人数达6亿,提供服务者人数约6000万。事实证明,分享经济作为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下涌现的新业态新模式,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和经济发展质量,激发了创新创业活力。不过,分享经济并非尽善尽美。以共享单车为例,这一高速增长的新业态便利了市民出行,化解了大量过剩产能,让自行车这个“几近衰落”的行业重新焕发生机,但有些地方也出现了故意损坏、乱停乱放、单车交通事故等问题,影响了市民出行安全和城市交通秩序。在分享经济发展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也伴随着一些“不和谐”声音,所以迫切需要政府释放积极信号,增强市场主体的信心,充分释放分享经济巨大的发展潜力。
|参考对策*
一方面,促进分享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必须坚持,那就是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以支持创新创业为核心,以满足消费需求和消费意愿为导向。为此,必须贯彻落实好“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要合理界定不同行业领域分享经济的业态属性,加强部门与地方制定出台准入政策、开展行业指导的衔接协调,避免用旧办法管制新业态,破除行业壁垒和地域限制。要清理规范制约分享经济发展的行政许可、商事登记等事项,进一步取消或放宽资源提供者市场准入条件限制,审慎出台新的市场准入政策。对拟出台的各项市场准入、监管措施,必须事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充分开展咨询评估,提高政策透明度。要探索建立政府、平台企业、行业协会以及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分享经济多方协同治理机制,强化地方政府自主权和创造性,做好与现有社会治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的衔接,完善分享经济发展行业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
“包容审慎”要有宽容态度,而不是吹毛求疵,揪住分享经济存在的问题无限“上纲上线”,或担心出乱子干脆“一棍子打死”。同时,包容不是纵容,审慎不等于放弃监管。对于监管部门而言,一方面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安全意识,对于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文化安全、金融风险等密切相关的业态和模式,必须严格规范准入条件;另一方面要科学合理界定平台企业、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的权利、责任及义务,明确追责标准和履责范围,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另外,要推进协同治理,平台企业要建立相应规则,加强内部治理和安全保障,强化社会责任担当,严格规范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协助政府监督执法和权利人维权;行业协会等有关社会组织要推动出台行业服务标准和自律公约,完善社会监督;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要强化道德约束,实现共享共治,促进分享经济以文明方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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