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公务员考试 > 申论 > 申论热点 > 四川 > 正文

2017四川公考申论热点:食品安全谣言防控与治理

考试吧整理“2017四川公考申论热点:食品安全谣言防控与治理”,获取更多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请微信搜索“万题库公务员考试”或访问考试吧公务员考试网。

扫描/长按下面二维码
获取公考备考内容

扫描/长按下面二维码
免费做题、免费学直播课

  点击查看:2017年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备考指导

  |背景链接*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0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谣言涉及的当事企业是辟谣的第一责任主体,并要求严厉惩处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

  通知要求,谣言明确指向具体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责成相关企业发声澄清;指向多个企业或者没有具体指向的,要组织研判,采取措施制止谣言传播,并采取适当方式澄清真相。

  通知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发布四川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不得发布、转载不具备我国法定资质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以及据此开展的各类评价、测评等信息。一旦发现违法违规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应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告。

  |综合分析*

  大米是塑料做的,肉松饼是棉花做的,皮皮虾是注胶的......在朋友圈中,很多网民自制了短视频,让人看了信以为真,很多网友看到视频后便真的不再购买和实用这些食品。网络谣言的传播不仅造成的是消费者的心理恐慌,更多的是商家和厂家的生意受损。而很多经销商也因此要求厂家退货或者下架,导致相关食品生产厂家大量货物囤积,订单毁约,损失惨重。因此,此政策出台有利于遏制有关于食品安全的网络谣言传播,政策中明确了企业是第一责任主体,有利于倒逼企业发挥其能动作用积极辟谣,有利于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保护,在谣言发生后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谣言的传播最直接责任主体为网民,在未经专业鉴定机构检验前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本市就属于缺乏社会责任的行为。因此,对于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的问责,有利于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

  政策的落实不仅需要网络监管部门的监督,更需要广大网民的努力,真正做到约束自身行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相关推荐:

  2018年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备考指导汇总

  2018年四川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指导汇总

  2018年国考申论积累:习近平精彩话语集汇总

  2018年国考申论15类公文写作格式与范例汇总

  考试吧整理:2018年四川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汇总

  历年四川公务员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 | 模拟试题汇总

  2017公务员时事政治热点汇总 | 两会热词解读(12个)

  2018四川公务员考试时间 | 2018国考报名时间 | 职位表

考试吧发现: 通过公务员考试除了注重积累,还需要大量练习。
推荐使用「公务员万题库」,随时练习5000道精校真题、习题,随心学习每日免费直播课。
点我下载公务员万题库,公考上岸,从听课刷题开始!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版权声明:如果公务员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公务员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公务员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扫描关注公务员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公务员报名查分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