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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军地各级深入推进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申论热点独家模拟预测题及详细解析
【模拟预测题】
【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主要政策考虑是什么?检验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的主要标准是什么?对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后的资产如何利用?】
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主要政策考虑是什么?
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相关政策,按照总体设计、分类施策、注重效果的原则研究拟制,在停止范围上,《指导意见》明确,军队各级机关、部队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开展的有偿服务活动全部停止,主要包括房地产租赁、农副业生产、招接待、医疗、科研、幼儿教育、新闻出版、文化体育、通信、人才培训、基建营房工程技术、储运设施、民兵装备修理、维修技术、司机训练等15个行业。在具体政策上,《指导意见》明确,坚决停止一切以营利为目的、偏离部队主责主业、单纯为社会提供服务的项目。其中,房地产租赁行业和农副业基地非农开发项目,主要采取终止收回、委托管理、资产置换和保障社会化4种方式处理;农副业生产行业,主要采取自主生产、聘用生产、联合生产3种方式予以规范;招接待行业,主要采取关停调整、留作自用和委托管理3种方式处理;医疗、科研、幼儿教育等行业,主要采取停止项目和军民融合方式处理。在停止方式上,《指导意见》明确,开展有偿服务的项目,合同协议已到期的应予终止,不得续签;合同协议未到期的,通过协商或司法程序能够终止的项目,应提前解除合同协议,确需补偿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检验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的主要标准是什么?
可以从2个层面来把握:一是从总体要求看。主要把握4条标准:军队不经营,任何单位不再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活动,确保部队回归主责主业;资产不流失,对停止有偿服务收回的资产,优先调整用于部队建设,暂时收不回来的采取委托管理等方式与部队脱钩;融合要严格,确需承担国家赋予的社会保障任务,按程序严格审批后,纳入军民融合发展体系;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坚决防止自收自支。二是从认定标准看。终止回收项目,以终止合同协议、停止经营活动、收回有关资产,视为完成停偿任务;委托管理、资产置换项目,以经中央军委批准纳入项目库,完成相关问题整改,视为完成停偿任务;军民融合项目,按照相关程序和权限批准后,落实收支两条线,视为完成停偿任务。
对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后的资产如何利用?
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后收回的空余资产,是国家和军队建设长期投入形成的宝贵资源,是军事斗争准备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空余资产的有效整合和合理利用,是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的“下篇文章”。一是强化集中统管。《指导意见》明确,对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后空余房地产、农副业生产用地、大型招接待资产,全部由中央军委集中管理、统筹调控,加大空余资产整合力度,加强空余资产供需对接,实施集约高效管理。二是有效盘活利用。采取3项措施:①优先调整住用。对收回的空余资产,以备战打仗设施、训练场地建设,以及改善官兵办公、住宿条件等军事需求为牵引,依据有关规定搞好调剂利用,切实把资源转化为战斗力。②适度储备待用。对具有潜在军事价值、未来作战训练所需的空余资产,实行战略储备,合理确定数量规模、结构布局、用途分类和管理方式,建立随空随储、随用随调的良性循环机制。③依靠国企托管。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挖掘军队空余资源潜力,服务军队建设,实现保值增值。三是搞好项目整治。对营区周边收回的房地产,军队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清理整治,按照有关规划计划,采取调整住用、拆除销号、封存看管、集中收储等方式处理,切实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保持军队良好形象,维护良好市容市貌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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