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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这一条例的制定实施,解决了医保基金领域长期缺乏专门行政法规的难题,让医保基金使用有法可依,将医疗保障监管纳入法制化轨道。
公考角度解读
[提出观点]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
[综合分析]
近年来,在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加大投入的背景下,我国医保基金收支规模不断扩大,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一项,2019年收支就双双超过2万亿元。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重视与日俱增,个人医保缴费水平不断提升。所以,如何管好医保基金的“大池子”,将百姓的看病钱用在刀刃上,既关乎国家的经济安全,也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
客观来说,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风险点多、监管难度大,违法使用情况、欺诈骗保现象时有发生。从虚假诊疗开药、提供虚假证明,到伪造、变造、藏匿、销毁医学文书,少数个人及机构的骗保行为侵蚀了国家医保基金,损害了全体参保人的利益。
医保基金立法,体现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一是在立法目的方面体现了“为民”。着力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的合法权益。二是在医保基金使用和享受医保经办服务方面体现了“便民”。要求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三是在提供医药服务方面体现了“利民”。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规定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维护公民健康权益。
[参考对策]
第一,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防止过度医疗浪费医保基金。 一方面,加强支付方式改革,让医疗机构增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加大综合监管的力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监督和指导医务人员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第二,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更需要全社会共同维护基金安全。
从纵向看,国家、省、市、县等各级部门在医保资金经办监督中各司其职;
从横向看,医疗保障、市场监督、财政、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鼓励支持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离不开每一个人知法守法爱法护法。唯有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个人守信相结合,才能让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步入更加健康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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