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4
《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1》显示,流动人口生存发展面临诸多问题。
流动人口收入较低,限制了他们的社会保险参保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00元的农业流动人口中,11.6%的人参加了养老保险;收入在1000~1500元的流动人口中,养老保险参保比例为13.9%,在2500元以上收入的流动人口中,养老保险参保比例上升到25.9%。
流动人口对劳动保障政策直销程度较低。受雇流动人口中,12.7%的人不知道“老板与员工双方应该签订劳动合同”;12.1%的人不知道“签订劳动合同后,企业/老板应当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37.7%的人不知道“有关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保险方面的相关法规和政策”。约三成流动人口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8.2%的受雇流动人口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流动人口劳动时间偏长。流动人口平均每周工作58.2小时,其中每周工作时间多于劳动法规定的 44小时的占75.2%。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和社会服务业的平均工作时间分别为52.1小时、68.9小时和58.6小时。
流动人口社会保障现状不容乐观。仍有39.0%的流动人口没有参加任何形式的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各类社会保险中,除医疗保险外,农业流动人口参保比例均低于非农流动人口,其中工作保险低13个百分点,养老保险低32个百分点,失业保险低17个百分点。2003年国务院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要求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调查显示,只有51.1%的流动人口参加了工伤保险,77.3%的流动人口没有参加养老保险。流动人口保险统筹层次低,地区间政策不统一,保险关系难以转移接续等是影响流动人口参保积极性的主要原因。
流动人口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不足,异地报销困难。农业户口流动妇女住院分娩率仅为89.5%,这低于卫生部公布的2008年城镇居民97.5%的水平;有17.7%的农业流动人口子女未能在流入地得到计划免疫接种,患病时,只有不到70%的农业流动人口表示会去流入地县级及以上医院就医,有将近10%的农业流动人口选择回老家治疗。在参加了医疗保险的流动人口中,如果在流入地就医,仅有26.8%的流动人口表示医药费可以部分报销,64.9%仍需全部自己支付。
正在上学的流动儿童中,在流入地入读公立学校的比例仅为69.0%,流动儿童入读初中的比例比小学低6.5个百分点,流动儿童在流入地接受初中教育存在困难,学籍管理制度是影响流动儿童在流入地接受初中教育的主要原因。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流动儿童必须回到户籍地参加中考,部分流动人口只能把子女送回户籍地上初中。流动人口子女能否在流入地就学是流动人口面临的主要问题,有43%的流动人口把孩子入托和上学的问题列为最需要流入地政府提供的服务之一。
社会资源大量汇聚大城市,使得流动人口过度集中于大城市的问题非常突出,不少城市已感到不堪重负,在一些大城市调研发现,一些流动人员到大城市后就不愿离开,融入大城市的愿望强烈。这使得大城市人口流动形成“盆地聚集效应”。《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走访发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些大城市聚集了更多的社会资源,形成对流动人口吸引的“盆地效应”。目前,超量的外来人口,使这些城市土地、环境、水资源难以承受。
统计显示,北京市70%的犯罪是外来人口所为,违法犯罪被侵害人中有70%是外地人口,上海有72%以上的犯罪为非本地户籍人口所为,杭州已经突破了90%,而深圳近10年来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和被犯罪侵害的对象中,非深圳户籍的分别占到98%、95%以上,作案人员和受害对象“两头在外”的特点非常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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