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另一个问题是“看病难、看病贵。”《决定》对解决这一问题提出了新的办法和措施。
一是调整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格局。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农村三级卫生 服务网络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措施。这不仅有利于群众就近求医看病,小病不出社区,大病才去医院;同时,为使群众能得到高水平的医疗服务,特别提出要实施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城乡医院对口资源、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双向转诊、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基层服务制度,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
二是加快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在城市,要在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建立健全服务城镇居民,包括困难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少年儿童等人群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保险制度。在农村,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照规划,2006年把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0%的县,2007年扩大到60%左右的县,2008年在全国基本推行,2010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同时,要加快城乡社会医疗救助制度的建设,形成多形式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人民群众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三是强化公立医院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收支管理,纠正片面创收倾向。关键是明确政府责任,增加政府对医疗卫生的投入,对公立医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变目前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片面创收的运行机制。在经济发展基础上,要加大政府对疾病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救治、中医药发展和健康教育的投入。
四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根据国家、社会、个人承受能力和安全、有效、价廉的原则,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医疗和基本用药。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加强药品价格监管,严禁虚高定价。
五是严格医疗机构、技术准入和人员执业资格,引导社会资金依法创办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有资质人员依法开业,方便群众就医。
六是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