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要懂得对策的来源问题。根据对近年来国家及地方省市公务员申论考试的研究发现,给定材料必然包含对策信息,只要对给定材料理解透彻,就能分析出问题的对策。也只有根据所给材料来提出相应对策,才能保证对策的针对性和全面性。下面将讲讲其中具体的技巧。
一、直接引用材料原文中的对策内容
例:文化部把“文化扎根”作为“文化下乡”的重要内容。一方面是培养基层艺术人才[1],2002年以来,文化部连贯4年分别在西藏、新疆、内蒙古等省区举办了15个西部艺术人才培训班,邀请全国的知名专家、艺术家、学者授课,内容包括戏剧、音乐、舞蹈、杂技、舞台美术等多个艺术门类,近1000名西部文化工作者参加了培训,为西部培训了大批专业艺术创作和表演人才。另一方面是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2]。文化部提供的数字显示,目前全国共有县以上公共图书馆2709个、文化馆3228个、文化站38588个,已初步形成县、乡(镇)文化网络,成为先进文化的“传送带”。
解析:本段中[1]、[2]两处的“一方面”、“另一方面”正是文化部面对目前农村基层文化缺失的问题所采取的对策,是直接可以从原文中引用的对策内容。
二、从材料分析中提取对策
1.整合法
对散见于不同部分的对策性信息进行梳理、整合,在比较合理与否、重要性大小与价值高低的基础上,选出备选对策项目,按照一定的原则组织起来,形成内容合理、逻辑严密的对策。
例:材料1 针对垃圾短信泛滥的问题,近两年来,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都积极采取措施、密切合作,全面加大了对垃圾短信“围追堵截”的力度,有效地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材料2 韩国很早就立法规定了手机卡实名制。2004年底韩国政府再次修改《信息通信网法》,规定向用户推销商品和服务的手机短信、电话广告和传真均需征得用户的同意,发送者应在广告内容中标明发送者名称、联络电话和拒绝接收信息的免费电话号码,违者将处以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材料3 日本政府则通过立法,加强对手机短信的管理。颁布了“关于特别商务交易的法律”和“特定电子邮件法”。根据法律,如果手机短信遭到用户拒绝,则禁止再次发送,否则发送者的行为将视为妨碍电子邮件通信,有关部门可对其采取罚款等处罚措施。法律还规定网络通信运营商有义务开发和引进新技术和新设备,设法阻止和减少垃圾邮件的发送;日本主管信息通信行业的总务省还专门成立了“垃圾邮件应对方法研究会”,并经常向手机用户公布防止垃圾短信的技术和方法。
解析:以上三则材料从国内、韩国和日本三个角度讲述了对于泛滥的垃圾短信的处理方法。材料1中讲述了我国信息产业部、公安部、信产部、银监会联合打击手机违法短信。材料2介绍了韩国的做法;材料3介绍了日本的做法。
从各段综合,可以归纳总结出综合治理垃圾短信的具体措施为: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充分应用政府的公权力;限制发送短信数量;推行手机入网“实名制”;建立用户黑名单制;设置垃圾短信临近和拦截功能。
2.精选法
对材料提供的备选对策信息进行筛选,排除不适当的对策后,选取相对更合理、更有效的项目作为对策。有的材料中提供了多种对策,有的很科学,有的不科学;有的适用于需要解决的问题,有的不适用,必须进行比较和筛选,才能选出相对更合理与适用的对策。
例:材料1 另一种解决办法是向农民工子女发放“教育券”。日前,有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建议,设置国家义务教育券,即建立全国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信息资料库,为每一位学生设立唯一编码和独立账号;适龄青少年到户籍所在地向政府申领教育券(卡);中央、省(市)和地方政府按额度标准和分担比例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拨付到位,由地方政府负责按额度将资金打入学生教育券(卡)账户,资金只能由地方财政部门按一定程序从银行支取;学生持券(卡)入学,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学校将收取的国家义务教育券上交到相应部门验审后,由财政部门统一从银行支取拨付到学校。
材料2 美国宪法没有把受教育权利作为基本的人权,但是美国宪法隐含着迁徙权利为重要的基本权利。美国出于保护迁徙权利的需要,来保护迁徙和流动人口的受教育权。根据权利在美国宪法文本、结构、渊源历史之基础的稳固程度,在美国各项权利的排序为:州际迁移权、隐私权、选举权、生存权、教育权。美国在这方面的特点在于通过保护迁徙权利来保护迁徙和流动人口的受教育权。
解析:这两则材料针对流动人员子女的受教育权问题述说了两种不同的方法,一是发放“教育券(卡)”,这种方法显然可以适用于我国目前暂时无法解决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不平等的现状,而美国的作法显然不适于我国的情况。所以在分析对策的时候,可以从材料1所提供的方法中提炼对策,而材料2所提供的美国的作法则必须排除。
3.从众法
从材料中占据主流的意见中提取对策,向材料中相对更正确、更合理的意见靠拢,本质上是一种以“观点正确”为主要尺度的做法。服从主流,要以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为尺度,要以是否具有正面意义或积极作用为标准。申论考试与中国古代的策论相类似,但古代的策论有时需要一些比较新奇甚至古怪、另类的思想或表述来引起阅读者的兴趣,而申论不同。公务员考试申论有申论的评分标准,答题需要新颖,但新颖并不意味着另类,答卷过程中仍要符遵从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仍要具有正确意义或积极作用。应试者应当特别注意,不要一味求新,而犯了原则性的错误,从而失分严重。
例:网民甲认为网络世界是一个虚拟世界,不能运用现实世界的法律进行规范制约。网民乙认为,通过网络,人见到的意见和批评都是原汁原味的,没有经过整理和筛选。表达释放的是真实意愿,有的意见可能不准确,但无碍大局。全国人大代表丙认为,网络作为一种技术手段,推动着我国政府民主化的进程。网络监督是必要的,但网络监督不能取代司法监督,不能超越党纪国法。全国政协委员丁建议,入网用实名,举报用网名。既约束每个人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又保护网民的言论自由,维护畅通的公众网络监督渠道。
解析:本段中列举了四个人的观点,有的是对策,有的只是看法,在分析和提取对策的过程中,首先要把握住主流观点,把握好更正确、更合理的意见。甲认为不能运用现实世界的法律进行规范和制约显然与主流观点是相反的,在分析对策并进行论述的过程中,要留意这一点。而其他三个人则从不同的方面谈到了自己的观点,虽然从整体上来看,每一个人的观点都不全面,但是并没有违背主流意见,对策应当从其他三个人的观点中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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