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对策题解题"四部曲"之四
我们认真审题明确对策题的答案是几个部分之后(一般是问题+对策两个部分),再仔细阅读材料,通过材料中现成的对策、材料中的原因及问题三个方面提出多条对策,若题目所给的格子还有剩余,即通过“五大维度”自己提一两条填满格子,争取一些酌情分,使答案更完整分数更高。但是做完了前面的这几步之后,并没有万事大吉,只有把最后一步——验证对策的有效性做到了,整个答题的过程才算是真正的完成了。
验证对策的有效性,有一定的原则,这里主要讲三个:
第一,对策要有针对性。所谓的针对性,就是要针对问题提对策,换句话说,你提的对策要能够解决题目里面的问题。如果说你提出来的建议对于解决之前提出的问题没有帮助,那就没有针对性,不能算作采分点,得不到分数。
比如,2009年国考第三大题的第二小题,某学术团体为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就我国粮食问题召开研讨会,在关于解决问题对策的讨论中,有人发表了“四点对策”:其二,建议科学地分配全球粮食,近年随着全球能源供需矛盾凸显,石油价格上涨,一些国家把粮食加工生产成生物燃料。当欧美一部分人填满他们油箱的时候,很多人正为如何填饱他们的胃而苦苦挣扎,要优先满足人类最基本的需求,科学地解决全球有限粮食合理分配的问题。
通过分析不难发现,题目要解决的问题是我国的粮食问题,而我国粮食问题是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粮食产量继续提升,而学术团体给出的对策“科学地分配全球粮食”,且不论其可行性,单从针对性来说,如若科学分配全球粮食,世界上比中国缺粮的国家非常多,中国的粮食一定会被分出去,根本不可能提高中国粮食的产量。针对性很差。
第二,对策要有可行性。可行性最重要的就是提出的对策要具体可操作。如果考生提出一条对策“加大投入”,那肯定是不够具体的,谁来加大投入,投入到哪个方面……都不清楚,那就无法施行,不具有可操作性,可行性很低。因此,要想使提出来的对策具体可行,我们必须明确是谁来做事,目标对象是谁,到底要做什么事情,以及用什么样的方式来做,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等等。 也就是说,对策可以按照“主体+对象+内容+方式+意义”这样的方式进行扩充,在这些项目中,有些是可以省略的,比如当我们大家都默认对策的施行者是政府的时候,就不需要每条对此都写政府应该怎么做,而是直接省去,因为大家都明白。而在这些项目里面,对策的“内容和方式”是必不可少的,如若这两个部分都少了,就不能成其为一条对策了。比如“加大投入”,我们可以扩充成“政府应加大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以完善农村地区尤其是偏远农村的水利设施”,这样在可行性上就有了较大的改善,也能成为一条比较合乎规范的对策了。
第三,对策要有常识性。指的是提出的对策要合乎常识,合情、合理、合法,符合国家的法律规范,符合社会的伦理道德,符合绝大数人的认知。常识方面没有太多可说的,这个主要看考生自己的理解。比如有人提出,打击酒驾,发现酒驾,一律枪决,这个措施针对性极强,如果真能这样做,酒驾的几率绝对是无限接近零,可行性也有,枪决只是耗费几颗子弹而已,但是,符合常识吗?当然是否定的,这不合常理。比如,我国目前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导致粮食问题,有人提出可以提高粮价,翻倍,农民肯定想种田了。但是,从常识性来讲,粮价提高会带来众多副食产品的连环涨价,会带来连锁反应,最终导致整体物价上涨,甚至出现通货膨胀,其后果是灾难性的。所以,常识性需要每个考生自己的知识含量。当然,基本常识都有问题的人,是很难符合公务员的高要求的。
综上所述,如果我们提出来的对策能够基本满足针对性、可行性、常识性这三个要求,那一定是好的能够得分的答案,能够成为采分点,获得较高的分数。而我们的对策题,通过认真审题确定答案的组成部分、从材料中认真找对策、自己根据五大维度提出补充对策,最后简单判断对策的有效性,通过这四步,答案就水到渠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