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策拟制是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测查的重点之一。它要求考生不仅要具备从材料中发现并形成对策的能力,还要具有一定的处理公文的实践能力。事实上,对策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或者有一定的来源,直接从来源中提取对策;或者有合理的依据,通过对依据的观点或做法进行引申、演绎形成对策。那么我们从材料中概括出问题原因之后,如何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呢?这就要求我们做到“对症下药”。
怎样做到“对症下药”,也就是说针对不同的原因,我们应该提供什么样的良策呢?
针对构成原因的各个要素,我们做了如下总结:
1.由“人”的原因引发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提出对策:奖励、惩罚措施;职能部门决策、执行、监管问题;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人才问题;领导人问题;人的能力问题;做事方法问题;宣传、教育问题等等。
2.由“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原因引发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提出对策:补充制定;内容正确、完备;可执行;进行和加大宣传、教育等等。
3.由“经济利益”的原因引发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提出对策:发展生产、提高效益的问题;改进、完善取得经济利益的方式、方法;保证安全;人的问题等等。
4.由“科学技术”的原因引发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提出对策:加快、提高科技研发;科学与实际情况结合;提高从业人的素质等等。
5.由“宣传、教育”的原因引发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提出对策:通过媒体和各职能部门扩大宣传、落实等等。
事物的表现形式各异,产生原因复杂多样、变化多端,所以我们在这里只是较笼统地总结了发现了产生问题的原因之后,针对不同原因,提出较正常、规范且具有代表性的解决方案应该考虑的几个要素,考生在此基础上应发散思维,具体分析,提炼对策。
对策表述方法:
1.依据解决问题的时间期限--解决问题的时间期限分为长期、中期、短期。
2.依据解决问题目标--最优目标、满意目标。
3.对策实施的轻重缓急--是否分清决策目标的轻重缓急,是一个高明的决策者和一个拙劣的决策者之间的核心区别之一。分不清轻重缓急,眉毛胡子一把抓,根本不可能解决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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