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语言规范,切忌语体不合适
申论应使用规范的语种、规范的文字并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并按照国家标准使用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申论部分明确指出“要求使用指定语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再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的要求可知,申论考试“指定的语种”只能是规范的现代汉语普通话及其对应的简体字,禁止运用古文、半文半白、方言、不必要的英文单词、生编硬造的词语或网络语言。语体不合适,是指语言不符合申论文体的要求。语体与语言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语体要遵循一般语言的语法规则和逻辑规律,采用相同的修辞手段等,但语体在遣词造句的方式方面,在与文章体裁的关系方面,又有着明显的不同。就申论而言,申论的概括说明部分以说明为主,而且概括的是给定材料所反映出的问题,不是概括给定材料的事实。
二、语言准确,切忌词不达意
申论语言的准确性,是在语言规范基础上提出的一个更高层次的要求。准确就是指用词造句正确贴切,句子与句子之间的逻辑关系紧密,措辞严谨,风格庄重,代官方立言,切忌空套废话。具体化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概念清楚,不会产生歧义,不能模棱两可。二是不要误用某些词语或句子,尤其是近义词。三是遣词造句要合乎语法。四是把握分寸,褒贬恰当。
词不达意是指考生对给定材料中所反映出的问题也能理解,甚至能够顺利想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但是,在如何将自己的想法变成语言表述出来时,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言不及的。具体地说,就是考生虽然写了很多话,但是没有击中问题的要害处。虽然我们明白他在说什么,也明白他想说什么,但是阅卷却不是依据你想说什么来给你评分,而是要看你说出来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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