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经济周刊》8月14日报道,针对各地不断曝光“吃空饷”事件,有专家认为,“空饷”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隐性福利。除此,类似的隐性福利还包括诸如非市场价格福利分房,每月动辄数千元的交通补贴、数百元的通讯补贴,1元钱就可以享受的丰盛午餐,以及各种各样的单位自设性补贴。
近年来,与隐性福利相关的话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自从2003年审计署开始向全国大人作年度审计报告以来,每年都会曝出一些单位不合理使用财政资金或者向本单位职工发放不合理福利待遇的案例。如有的单位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建设职工住宅小区和发放工作人员职务补贴,或用于发放工资、奖金或餐补等。
不仅一些机关事业单位隐性福利多,待遇好,一些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企业也是隐性福利问题比较严重的领域。相比,非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单位则很少存在隐性福利,甚至是政策制度许可的显性福利也是尽可能减少或者降低。
隐性福利的存在与几个因素紧密相连:一是隐性福利与公共资金的使用相关联。无论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国有垄断企业,其发放的隐性福利都来自公共资金,或依靠天然垄断地位而获取的巨额利润;二是隐性福利的多寡与单位占有和使用资金多少密切相关,与其拥有的公共权力、垄断权力的大小密切相关;三是隐性福利既表现为政策制度许可范围内的福利最大化,也包括在政策制度边缘打“擦边球”,如政策制度许可的公积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一些单位会最大化顶格发放,而政策制度限制的福利分房,一些单位则变相高价购进、低价转让员工。还有民航、铁路、地铁等企业给本单位职工提供免费机票、免费乘车证等。一些教育、医疗等单位也是“十八般武艺一起上”。
尽可能为员工提供优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本没有不当,但突破政策制度限制的做法必须叫停。而最为棘手的,还是那些打政策擦边球、钻制度漏洞的隐性福利的清理,让它们见见光,让制度的篱笆更严密起来,是值得期待的出路,如完善预算制度的编制与执行,明确国有企业成本和利润的构成等。
如果这边是隐性福利多多,单位对员工“关怀备至”,那边是乱收费、乱罚款满天飞;这边是一些单位显性、隐性收入暴涨,那边是一些劳动者工资待遇连年不涨,生活压力却只涨不减,势必造成社会分配不公,加剧贫富差距的扩大,同时也会助长权力滥用,纵容公共资金的违规使用。
一直以来,公众对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抱有热望。但是,隐性福利的存在和蔓延,势必加剧收入差距的拉大。清除隐性福利,是一桩牵涉若干领域、触及若干人既得利益的艰巨工程。无论如何,有一点必须明确,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不能建立在个别单位、少数人群以违规手段实现自身收入的畸高之上,而应该体现在公平规则之下全社会整体收入水平的提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