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法治之本
一个法治国家,政府和公民都必须遵守法律,但首先是要求政府守法,依法行政。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依法行政,主要就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陈三联认为,法治是让政府在规则内履职。法治政府是将政府从决策到执行的整个过程都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权利与责任紧密相联,遵循“良法”、走向“善治”的政府。
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在制定政策、推行举措、处理事务、服务社会过程中,都要紧绷法律这根弦,用法治的思维来做决策,用法治的方式来执行。更加注重程序正义,不断完善行政问责制,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对不依法办事的政府部门和政府官员严肃追究责任。
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出,认真听取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
对此,专家表示,行政权力受到监督和制约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只有习惯于这种监督和制约,才能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公平正义;才能做到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各种办事制度公开透明;才能做到政府工作阳光透明,具有公信力。
民主决策,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就此,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要政策实施的跟踪评估,注重发挥专家作用和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显然,强化政府与民众的互动机制,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必然途径。”郁建兴说,有句话说,有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的人民。也可以这样认为: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民众决不能把政府建设看成自身之外的事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相反,民众应当成为政府建设的内在力量,积极行动,与党和政府一起,建设一个顺应人民需求、保障人民利益、面向人民负责的现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