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扎实落实“四大国家战略举措”
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落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发展规划和试点工作方案。建设“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实施海洋新兴产业专项方案。探索建立沿海市县海湾开发保护合作机制,对重要海岛及周边海域资源开发保护实施一岛一策。
高起点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落实新区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新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创新新区管理体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一批重大项目。
深化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组织实施改革试点三年计划,推行“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及其配套监管办法。
大力推动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加强民间融资管理,推进民间金融阳光化、规范化。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金融监管,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
(三)全面推进“美丽浙江”建设
狠抓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建设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制定实施治理城市交通拥堵、“三改一拆”工程和“四边三化”行动工作方案。加快城市道路等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注重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继续做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培育建设中心村。
坚持保护和开发有机统一,推动山区科学发展。支持山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高效生态农业、绿色低碳制造业和生态养生等新兴产业,建设生态特色产业基地。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
扎实做好资源节约利用和节能减排工作,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管理。严格依法处置闲置土地,推进低丘缓坡、沿海滩涂合理开发利用。推进节水示范工程。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环境污染防治,加强大气复合污染防治。
(四)大力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
切实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问题。深入实施“五费合征”,完善社会保险扩面长效机制。加快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统筹,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完善孤残儿童及其他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加强慈善公益服务。
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抓好国家和省各项教育改革试点。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推动高等学校协同创新。发展民办教育。推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异地高考”工作。深入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鼓励发展民营医疗机构,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医学类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制定实施文化产业扶持政策。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进一步做好统计、参事、人防、气象、地震、档案、测绘等工作。
切实加强社会管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系列活动,推动平安浙江建设。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水利建设,深入实施“强塘固房”工程。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做好信访工作,加强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强化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