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毫不放松地抓好“三农”工作,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
我们坚持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集中力量办成了一些关系农业农村长远发展、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加大财政投入,中央财政“三农”累计支出4.47万亿元,年均增长23.5%。
建立健全种粮农民补贴制度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补贴标准逐年提高,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补贴资金从2007年的639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923亿元。
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涉农贷款余额从2007年末的6.12万亿元增加到2012年末的17.63万亿元。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累计提高41.7%到86.7%。加强耕地保护,维护农民权益,为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现代农业建设,加大对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控、基层农技推广的支持力度。大力兴修水利,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耕地面积保持在18.2亿亩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跃上新台阶,粮食总产量连续6年稳定在万亿斤以上并逐年增加。
加强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46.5万公里,改造农村危房1033万户,解决了3亿多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和无电区445万人的用电问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
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农民人均纯收入持续较快增长,2010年以来城乡居民相对收入差距逐步缩小。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基本完成,全面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农业农村发展的好形势,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各种自然灾害严重冲击、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重要支撑。
四是坚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支撑能力。
我们加快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科技、教育、文化事业全面发展,为国家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五年累计7.79万亿元,年均增长21.58%,2012年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民族、贫困地区倾斜,教育公平取得明显进步。
全面实现城乡九年免费义务教育,惠及1.6亿学生。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入园难”问题有所缓解。
国家助学制度不断完善,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个阶段全覆盖,每年资助金额近1000亿元,资助学生近8000万人次。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包括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初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现有1260万农村户籍孩子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实施惠及3000多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快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和特殊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