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并重,现代服务业和传统服务业并举,进一步发展壮大服务业。
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期待,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福祉,关乎子孙后代和民族未来。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大力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重点抓好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降低能耗、物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
要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和布局,抓紧完善标准、制度和法规体系,采取切实的防治污染措施,促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下决心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气、水、土壤等突出环境污染问题,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健康,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看到希望。
要做好气象、地质、地震等方面工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发展海洋经济,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要继续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优先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扶持力度,深入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
(二)强化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近些年是我国农业发展最快、农村面貌变化最大、农民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当前,农业农村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呈现出农业生产综合成本上升、农产品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城乡发展加快融合的态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仍然在农村。
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是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既管当前,也管长远,是长期指导思想。农村土地制度关乎农村的根本稳定,也关乎中国的长远发展,其核心是要保障农民的财产权益,底线是严守1 8亿亩耕地红线。
要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支持发展多种形式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和多层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逐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始终注重保护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调动农民积极性。
毫不放松粮食生产,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推广先进技术,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要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农业生产经营队伍,积极培育新型农民。
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要遵循城镇化的客观规律,积极稳妥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乡统筹、节约用地、因地制宜、提高质量。
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要合理控制规模,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中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