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政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需要瞄准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深入推进,有的放矢地解决好不同群体的切身利益问题,才能真正收到显著成效。2012年底,为重庆城市发展建设的农民工已达490多万,加上他们的家庭成员,这一群体可达千万之上。关注并解决好这一庞大特殊群体的切身利益诉求,应是这次活动的重中之重。
农民工群体最强烈的诉求是融入城市成为市民——圆“城市梦”。据对农民工的调查:有46.2%愿继续留在本城市,有23.3%愿去其它城市,有2.6%愿回到县城,有27.9%愿返回农村。农民工融入城市,其基本诉求是“体面劳动、尊严生活”,具体地说他们更为关切“位子、票子、房子和游子”。“位子”意指农民工要求有与市民平等的社会地位,在公共福利和政治权利上获得市民待遇;“票子”是指农民工要求在城市打拼中能够有稳定的就业与收入;“房子”即是农民工要求在城市能够住有所居;“游子”是指农民工要求文化上融入城市,告别在城市受歧视的流浪生涯。只要解决好农民工的这“四子”诉求,就能帮助他们顺利地融入城市。
切实解决好“位子”诉求
首先,落实好政治权利。确立农民工是城市现代产业工人一部分的政治地位,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以此作为思想指导,消除各种歧视,给予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经济政治待遇,保障农民工加入工会、参加劳动竞赛、技术培训、先进生产者和劳动模范评比等方面的民主权利。
其次,解决享有社会保障权利。健全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保障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农民工工伤保险全覆盖。适当降低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的缴费标准,建立个人账户为主、社会统筹为辅的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医疗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第三,保障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权益。推进农民工随迁子女以公立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严禁向农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做法。按照预算内学生平均教育经费标准和实际接收人数,对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公办学校足额拨付教育经费,以充分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同城待遇的义务教育。
切实解决好“票子”诉求
建立“四位一体”就业支持体系,确保农民工稳定就业。一是通过打造低融资成本、低要素成本、低物流成本、低税费成本等“四低”投资环境,加快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二是建立微型企业扶持政策体系,以创业带动就业。三是建立“劳务电子商务平台”,强化农民工就业指导。四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使培训和就业对接。
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一是严格执行和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并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和物价水平挂钩。二是以工资分配、工时和劳动定额等劳动标准为主要内容,推动全面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三是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对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发放工资情况实行重点监管,必须在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
解决农村资产的资本转化,促进农民工“带资进城”。通过市场化手段,将农民工在农村占有和支配的各种资源转变为资产,使其成为可交易、能抵押的资本,让农民工带着资产进城。一是对各类资产全面颁证赋权。二是以土地资源为核心建立带资进城的交易流转平台,有效解决市内跨区县和跨乡镇产权交易市场的衔接和联网问题。三是建立全市统一的多层次网络化监管信息平台,对集体资产管理进行指导监督等,为农民带资进城提供外部保障。
切实解决好“房子”诉求
充分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市场的调节功能,对企业组织实施农民工标准化宿舍建设,由工棚向工房、公寓转变,鼓励建设适合农民工租赁的社会化公寓,发展小户型房屋租赁市场,改善农民工的租房服务和集中居住区的公共服务与周边环境。
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增加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公共租赁房的供给,扩大廉租房的供给渠道,把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公租房享用范围。
完善住房财税支持制度、金融服务制度,采取降低首付款比例、延长还款期、实行利率和契税优惠等政策,支持农民工购买经济实用房和限价房。
切实解决好告别“游子”诉求
树立开放包容、平等互信、互学相长、共建城市家园的思想理念,推动城市居民尊重农民工和农民工适应城市文明的互动进程。大力宣传、充分承认农民工在城市建设发展中的突出贡献,展现农民工群体的自立自强、竞争进取、吃苦耐劳的精神,明确农民工与城镇居民共生共荣、互补互促的和谐关系。
建设开放型城市社区,将农民工纳入社区日常服务和管理范围,与社区内的本地居民同对待、同服务、同管理。依托社区积极组织开展适合农民工参与的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农民工的文化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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