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萧县青龙镇村民管某,外出打工时学会了“收死猪”,遂回乡“创业”,半年多收购、加工病死猪肉达20余吨,制成捆蹄、香肠等食品流向皖苏豫鲁4省9个市县市场。荒唐的是,在警方侦破这起特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案之前,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无一察觉,并将病死猪肉问题归结于“职能重叠、部门打架”,表示“等今年底机构改革了就好了”。(8月30日《人民日报》)
“职能重叠、部门打架”,应该是一个事实。这也提醒我们,必须加快进行行政机构改革。可是,行政机构改革需要时间,需要过程,而在这之前,公众就只能等着吃病猪肉吗?
现行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对于维护食品安全,有一套相对成熟的体制。根据规定,畜牧检疫、商务、质检、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城管7个部门,直接负责生猪从养殖到屠宰、加工、流通、销售、消费各个环节的监管,还有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婆婆多了不管事”,可换个角度看,多个婆婆不是多双眼睛吗?不是更有利于食品安全吗?
许多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危害很大,手段却很拙劣。这起案例,同样如此。这位管某收购、加工病死猪肉时间长达半年多,从走村串户收死猪,到有人主动送死猪、雇人加工死猪、一车车往外运死猪肉,“死猪财”越发越大,却一直“生意平安”、无人查处。据办案民警介绍,“当时(查处的时候)满院子堆的都是死猪,大多是高度腐烂,臭气熏天、苍蝇乱飞。”这其中,只要任何一个部门“耳聪目明”一点,何至于让这个加工窝点红火大半年?由此不难看出,这里的真正问题是监管病了,而且并非某一个部门。
一般人认为,“职能重叠、部门打架”,有关部门是直接受害者。换个角度看,他们恐怕也是受益者。权力和责任相等,明明监管不到位需要承担责任,可由于“职能重叠”的客观存在,让他们逃过一劫又一劫。具体到这起收购、加工病死猪肉案例,既有“合”的问题,也有“分”的问题,分明是7个婆婆都没有管事。既然如此,那就要好好剖析这只“麻雀”,厘清各自问题,分别予以问责。
笔者以为,权力的核心是责任,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当权力和责任挂钩时,即使机构改革一时没有到位,也能制止一些问题的发生。而一旦权力和责任脱节,即使启动机构改革,也会出现新的问题。寄望于机构改革了,所有问题就解决了,是借口,也是奢望。
相关推荐: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时事政治:控烟关口能否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