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政治:民办学校将突破不能营利的束缚,可完全企业化、市场化运行
业内人士认为改制之路或有波折,学校大多持观望态度本报通讯员 黄万统 本报记者 王益敏 吴朝香
多年来,民办学校始终有一张“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标签,这也成为民资投资教育产业一道难以逾越的墙。
然而,记者近日获悉,在酝酿了一年多之久后,温州市已正式出台了《关于民办非企业法人学校改制为企业法人学校的办法》。也就说,温州的民办学校可以完全企业化、市场化运营。它不仅扫除了民办学校不能营利的束缚,还进一步减小了社会力量办学的障碍。
温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戚德忠表示,这一改制方法在全国首创,它完善了对温州市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
一所民办学校如果想走企业路子,该如何转变身份呢?转制后的学校,又有怎样的利弊?又会对老师、家长、学生产生怎样的影响?对此,记者进行了深入了解。
率先“民校改企”
意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早在几年前,教育部发行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已对民间办学的分类管理提出了要求。而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温州率先实行民办学校转企业法人办学的模式,“是教育部期待和鼓励温州在这方面作出的尝试。”
记者从浙江省教育厅了解到,目前,浙江是全国唯一的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改革的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民办教育的优势,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满足老百姓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选择性需求。
浙江是民营经济强省,民办教育发展得比较快,承受能力比较强,所以就成为了这次的改革试点。温州这项政策就是在这种大背景下出台的。而这次省内的先行试点区域除了温州,还有宁波、德清和安吉,另外还有三所高校,统称为“两市两县三校”。
这其中,走到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管理改革这一步的也只有温州,它算是几个市、县中,步伐走得最快的。
温州强大的社会办学力量,让它具备着其他城市无法企及的“先天优势”。比如,温州市共有民办学校1610所,承担了全市近三分之一的教育任务,在校生46.6万人。
从去年以来,温州市已预先申报登记了430所民办学校,其中,252所登记为民办事业单位法人,85所有意向登记为企业法人。
可完全企业化运行
但业务仍归教育部门监管
所谓的民办学校,就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
早在1998年,国务院就出台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包括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16类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在内,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一位民办学校的老板这样告诉记者,他投钱办了民办学校后,是完全得不到回报的。“即使学校赚了再多的钱,我也不能把这些钱捞出来。而只能将赚来的钱用于学校的扩建或改进。”
对于多数办民办学校的个人来说,他们之所以愿意出钱投资,除了热心公益事业外,就是为企业的其他产品形成一种“广告效应”。“企业办了学校,无形中给我们这个品牌形成了一个好的口碑,可以为企业其他产品营造好的销售氛围。”一位民办学校的投资人这样说。
“民校改企”之后,非营利性的全日制民办学校,将按照民办事业单位法人进行登记管理,登记机关为民政部门;而营利性的全日制民办学校,登记机关为工商部门。换句话说,民办学校将有可能突破“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束缚,光明正大地走市场化、企业化的道路,最大程度地追求投资回报。
“其实,民办学校无论分流成事业性质的,还是企业性质的,它们在业务上仍归教育部门监管。”戚德忠说,比如,教师必须持教师证上岗,他们的编制与公办学校的事业编制不同,都是属于学校聘任性质的;再比如,学校的教学进度仍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实时接收教育部门检查。
两者的不同点是,选择成为民办事业单位法人的学校,有政府补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选择民办企业法人的学校,完全按照市场化运行,企业自己制定学费标准,可以跨区域招生,同时,相应的税费按照企业标准进行缴纳。
相关政策尚无先例
学校大多持观望态度
“民办学校改制成企业法人的过程中,会产生各种税费,对于举办者而言或许是笔较大的支出。”戚德忠说,“特别是在资产处置、改登记程序、税收和土地等方面,没有现成的政策法规可以依照,操作起来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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