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政治:在11月5日召开的全国治安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强调,要下大决心解决突出问题,方便群众办事,特别是要把解决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办户口难、办证难问题作为改进作风的突破口,切实整改落实,抓出成效。根据公安部的要求,凡是被举报在办证过程中刁难群众、经调查属实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追究责任。
群众办证难在哪里?难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往往证没办成还受了一肚子窝囊气。有些工作人员为什么刁难群众?一方面是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没有服务意识,习惯于高高在上,沉湎于庸、闲、懒、散;另一方面是想通过刁难捞取好处——没有好处,再容易办的证也办不成,有了好处,即便违法的证件也能办,比如“房姐”龚爱爱就有4个户口。于是不得不感叹,现在有些规章制度“防君子不防小人”,已经成为一些工作人员彰显权威、刁难百姓乃至权力寻租的工具。
细究之下,办证难问题其实出在两个方面:一是工作人员的作风问题,即是否有服务意识,能否依照规章制度,该办的证尽快办、不该办的证坚决不办。对此,公安部强调对于刁难群众的人员一律停职究责,对于利用职务之便乱办证的人员一律予以开除,可谓切中积弊,两个“一律”显示了“治乱用重典”的态度和决心。
二是一些规章制度本身不合理,过于机械死板,导致工作人员即使依规办事,老百姓仍然觉得办证难。显然,即使“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如果“事难办”也是枉然,前者是作风问题,后者则涉及制度问题。对此,公安部提出“可以一趟解决问题的不要让群众跑两趟”、“可以不回原籍办理手续的不要让群众来回往返”等要求,正是致力于从规章制度入手解决办证难题,简化办证程序,优化办证流程,改进办证制度。在某种意义上,改作风固然可喜,但改制度更加重要,而改制度的核心就是“简政”,让规章制度为办证服务、为方便群众服务而不是相反。
进一步看,办证其实相当于一种行政审批,近年来,行政审批改革一方面着眼于简化程序,另一方面则着眼于减少审批,即不必要的审批干脆取消。这种改革思路同样适用于办证,除改进作风、改革制度外,最重要的是减少证件,取消不必要的办证。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证件大国”,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需要各种各样、数不胜数的证件。说起来,这其实与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有关,老百姓的一切都由政府安排,自然需要各种证件。而现在,我国早已进入市场经济体制,有些证件已经变得不必要,“减证”与“简政”一样势在必行。比如,准生证“难产”让很多人头疼,其实,人们领取结婚证就意味着获得生育一胎的权利,那么一胎准生证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呢?
取消不必要的证件是一种“釜底抽薪”之策,不仅方便了群众的工作和生活,而且可以精简行政机构,降低行政成本。各办证机关不妨对现在的证件来一次大清理,看看哪些是需要保留的,哪些是可以取消的。不必过于担心“一放就乱”,过往的无数实践证明,“一放就乱”往往是杞人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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