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政治:1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前10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来看,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除温州外,其余城市全部上涨。其中,21个城市房价涨幅高于10%,还有26个城市涨幅在8%至10%之间。距年底不足2个月,从不少城市房价涨幅看,离年初设定的房地产调控目标相去甚远。
今年3月,面对公众对商品房价格尽快回归理性的强烈期盼,国务院出台了楼市调控“国五条”细则,明确提出,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相关城市相继亮出了自己的调控目标,多数城市将目标定为“新建商品房价格涨幅低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按照常理,既公开作出承诺,就犹如立了一份“军令状”,应想尽一切办法来实现目标。
可令人遗憾的是,“军令状”最终成了“逗你玩儿”,多数热点城市已根本无力兑现承诺。这不仅让老百姓倍感失望,更严重损伤了政府的公信力,真不知那些曾经信誓旦旦高调表态的地方官员,面对扶摇直上的商品房价格,对照年初的调控目标,会作何感想?
我们并不否认,当初这些热点城市的官员在制定本年度商品房调控目标时,可能也曾痛下决心要给百姓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可谁又敢绝对保证,这当中就一定没有人是在想糊弄公众,应付上级和民意?要不然,他们在出台调控目标的同时,为何不再痛痛快快地加上一句:如未达目标,就主动辞职,拿我是问?
对于多地调控目标的失败,现在的普遍看法是,在土地财政没有得到根本纠偏的情况下,在房地产税费没有得到合理削减和有效规范下,调控就只能玩“严控需求和流通”这样的老“游戏”,根本起不了作用。如果不切断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而让地方政府自己设定目标来调控房价,就好比让人自己拿刀砍自己的左膀右臂一样,怎么下得了手?但这并不代表着地方政府在调控房价上就一点劲儿也使不上。那么,未完成调控目标的城市,在这一年当中是消极怠工,还是竭尽全力呢?到底都做了哪些工作呢?我们期望能有答案。
调控目标一时未完成也许不是什么大事,毕竟影响商品价格的因素特别多,譬如北、上、广、南京等城市,面对几近疯狂的刚需购买族,就是神仙也没办法。除非你逆市场而动,强制限价。但如果一些城市并没有把自己定下的调控目标当回事,根本没有努力而为,甚至什么事也没做,那还能原谅他吗?国务院办公厅在3月份下发的《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中,还有这么一句话:“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我们不指望问责所有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主政者,但对于那些纯属是在“逗你玩儿”的城市,岂能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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