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人们来到城市,是为了生活。人们居住在城市,是为了生活得更好。”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说明、德日美等国城市化发展的经验表明,城镇化是自然历史过程和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一方面,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经济发展的过程。城镇化不仅能扩大内需,创造和创新供给,还有助于缩小区域差距和贫富差距;另一方面,城镇化也是城市的发展过程。“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说的就是这个理。是人与城市的不断交融,才促进了城市的进步和功能的完善。
日前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召开的第一次城镇化工作会议。笔者认为,中央关于“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顺势而为、水到渠成”的论述,是突出亮点。这些论述拨开了对城镇化认识上的迷雾,为我国城镇化沿着正确方向发展明确了思想基础和出发点。
城镇化是一个“过程”,意味着城镇化不可能一蹴而就,不是大拆大建就能完成的,质量是城镇化的命脉。城镇化最基本的趋势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城镇化受自然条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以人为本是城镇化的核心。人进了城,还要在城市落得住。光有了房子,没有人来不行,人来了留不住也不行。
城镇化是一个“过程”,意味着城镇化不能靠政府行政命令,农民进不进城,农民自己说了算。城镇化可以随着经济发展自然实现。为此,各级政府不能把提高统计意义上的城镇化率作为硬任务,不能靠行政命令层层加码、级级考核,一哄而上。
城镇化是一个“过程”,意味着城镇化是没有终点的。人的流动是动态的,人的需求也会随条件的变化而改变。城市的目的是为了让生活更美好,是为了顺应人民的需求与愿望,因而城市的发展也是动态的。这从国外一些城镇的发展可见一斑。比如,德国、日本的一些地方,城市化已经相当成熟,但还是在不断用绿色、智能等时代元素来丰富城市的发展,进行城市的更新再造,以提高城市活力,保持城市的魅力和竞争力。
认识到“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并不意味着放任自流,政府无所作为。相反,为了让“想过好日子”的人们“能过好日子”,就需要政府创造安居乐业、共享城市文明的环境。走新型城镇化的路子,政府的责任不是减轻,而是更重了。
正是基于对“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的充分认识,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特别强调,“推进城镇化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更要扎实,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措施要实。”由此看来,推动城镇化更稳更好发展,才是城镇化发展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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