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初开学前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暂行办法》,引发热议。公众最为关心的莫过于:督导问责机制能否使校园少一些事故?构建平安校园,社会还要再做些什么?
事关学生生命安危的校园安全,环节甚多,任何环节的失职或疏忽都可能带来血和泪的代价。造成21人殒命的甘肃正宁校车事故,源于校方对于校车管理的疏漏。导致8死5伤惨剧的福建南平实验小学门前重大凶杀案,折射出政府部门对校园安保的投入不足。湖北老河口市秦集小学发生的拥挤踩踏事件,部分教师责任心的缺失难辞其咎。此次办法的出台,也反证了教育部门的督导工作存在“软肋”。适时加以强化,乃是为构建平安校园补上重要一环。
回溯过往,重大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后,教育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常规举措多是迅速发出通知,要求下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进行隐患排查,这种陈旧的工作方法,声势浩大而收效甚微。近几年,则是事故发生之后,借社会呼声之力推进相关制度建设。不管是福建南平实验小学门前重大凶杀案之后,多地加大警力和安保资金投入,还是甘肃正宁校车事故五个月之后,《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出台,皆是“亡羊补牢”,虽属事后补救,但是的确强化了制度建设。此次办法的出台,则在制度建设方面有了新的进步,可以说制度之环越来越有力了。
制度建设加强之后,落实制度就成了当务之急。在教育部门这个环节,以专项督导为例,特别需要首先解决好“谁来督导”的问题。督导工作人员的遴选应审慎为之,因为督导工作不仅是“监督”,还应有“指导”,根据不同的事件类型,组建更具专业素养的督导团队,方能确保督导工作的准确性、科学性。反之,走马观花般地“督导”,难逃“空对空”的命运。
教育部门的环节加强之后,其他的相关环节也当加强,协调配合,才能实现环环相扣。之于地方政府部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及时加强管理、修补漏洞;之于地方教育部门,则应举一反三,防范同类风险;之于事故发生地,校方更应汲取经验教训、做好善后处理。这些环节,缺一不可,步步联动,才能让校园之中少存一些“步步惊心”的危险。
尤其需要提醒的是,不管是哪一个环节,在构建平安校园的过程中都应该少一些被动等待,多一些积极作为。犹记得,汶川地震之后,桑枣中学创造了学生无一伤亡的“奇迹”。而这样的“奇迹”背后,乃是在校长叶志平的带领下,积极主动,数十年如一日对教学楼进行加固,并持续组织紧急疏散演习。如此居安思危的主动作为,令人敬佩,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众多学校,都应当以此为标杆,则众多学生的生命安全就远离“步步惊心”,而是越来越有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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