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下简称《四五纲要》)。纲要提出了45项改革举措,是指导未来五年法院改革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专家表示,《四五纲要》具体提出了建立法官员额制,取消裁判文书院长庭长审批制度,废除不符合司法规律的考核指标等举措,这些都是在司法改革中的“硬骨头”。
纲要针对八个重点领域提出了45项改革举措。明确提出,未来五年法院改革要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着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18年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
纲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建立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法院人员管理制度作为重要抓手,将健全审判责任制作为关键环节,做到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在总结梳理人民法院之前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经验基础上,结合前期试点工作,确定了需要继续推进的项目和需要调整的内容。
“纲要提出的改革举措严格与三中全会决定和中央司改意见‘对表’,是对中央改革任务的分解、延伸与细化。”最高法院司改办主任贺小荣说。
据了解,凡是人民法院牵头的改革任务,纲要表述较为详细,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凡是人民法院配合中央其他部门推进的改革任务,纲要表述较为原则,侧重协同推进。
贺小荣表示,纲要发布后,最高法院将配套推出贯彻实施方案,明确各项改革措施的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确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建立情况通报、督导检查、评估总结制度,做到每项改革任务都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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